国务院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
本刊讯 2011年1月12日,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张德江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狠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张德江指出,“十一五”期间,全国安全生产保持了总体稳定、持续好转的发展态势,事故总量、死亡人数、重特大事故及主要安全生产相对指标均实现了显著下降。其中,全国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49.4%、37.4%,重特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36.6%、52.8%,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就业人员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煤炭百万吨死亡率分别下降71%、45%、58%和73%。但事故总量仍然很大,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仍然屡禁不止,安全基础不牢固、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安全管理和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在一些地方和企业还比较突出,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张德江强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强基础建设,强化责任落实,严格安全监管,狠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为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会议由国务院副秘书长肖亚庆主持。会上,公安部常务副部长杨焕宁对2010年全国消防、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和2011年重点工作进行了通报,浙江省副省长金德水、福建省副省长李川、重庆市副市长刘学普分别就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作了发言。
安全监管总局加强煤监分局队伍建设
本刊讯(记者 余茂君) 2011年1月15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在京召开“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暨煤矿安全监察分局队伍建设座谈会”,会议提出要加强队伍建设,打造一支过硬的煤监队伍。
会议总结交流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各地的好做法、好经验,研究部署了在全系统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加强煤矿安全监察分局队伍建设的方法和措施,公布了《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分局干部交流任职工作规定(试行)》《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监管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改革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争先创优活动的通知》3个文件,提出将在今后加强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分局干部的交流任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骆琳出席会议并提出,各地要提高认识,增强抓好安全监管监察队伍整体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突出主题,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把争先活动不断推向深入;要切实加强煤监分局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过硬的煤矿安全监察执法队伍。争取不断提高全系统安全监管监察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张德江部署2011年6项重点安全生产工作
本刊讯 2011年1月12日,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张德江出席会议并对2011年重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部署。
张德江指出,2011年要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核心,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重点抓好“三深化”“三推进”。一要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二要深化依法监管,持续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三要深化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工矿商贸以及消防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四要推进科技进步,加快安全技术装备研发,推广应用和应急救援基地建设;五要推进安全达标,加强企业班组安全建设、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强化安全基层基础;六要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制定“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落实和完善政策措施,构建安全防范体系。
安全生产月主题 “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本刊讯 2011年1月13日-14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明确了2011年安全生产月主题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等相关内容。
会议决定,2011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以深入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各实施意见为有效抓手,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安全生产月主题,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第1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宣讲团,深入基层、深入企业,结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下发以来贯彻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实际问题,进行宣讲,解疑释惑、破解难题,推动各项政策规定的全面贯彻实行。
铁道部要求抓好春运各项安全工作
本刊讯 2011年春运已于1月19日正式启动,为保障春运安全,铁道部要求全路抓好各项安全工作。
为确保春运期间运输安全和旅客安全,铁道部要求各铁路局要有效运用往年春运好的经验做法,统筹调配新增运力资源,使能力安排与客运需求更加匹配,实现铁路部门运行安全、增运增收。
铁路部门已在客流调查、设备摸底、人员组织、方案拟订等方面做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为春运行车组织和客运组织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为保证主要行车设备状态良好,铁道部要求各铁路局对主要行车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整修,特别要对今年新开通线路、提速线路、动车组列车和担当加开旅客列车的机车、客车进行重点整修,保证春运安全。要在售票大厅、候车室、进出站通道等旅客高度聚集的处所引导客流。
针对春运期间将要加开大量临时旅客列车,铁道部要求各铁路局最大限度地方便旅客乘车,保障安全运营。为应对天气突变、设备故障等非正常情况,铁道部还要求各铁路局制订完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落实物资,组织演练。
国务院严肃追究3起特别重大事故责任
本刊讯 2011年1月20日,国家安监总局公布了国务院对2010年发生的3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作出的批复,认定这3起事故均为责任事故。决定对97名事故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其中给予84人党纪政纪处分,13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分别是:骆驼山煤矿3·1”透水事故,王家岭矿“3·28”透水事故,阜新市“5·23”交通事故。
骆驼山煤矿3·1”透水事故是一起由于探放水措施不完善、防治水工作不到位,且发现透水征兆后未立即撤出井下人员而引发的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曾造成32人死亡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853万元。
王家岭矿“3·28”透水事故是一起在积水情况未探明就掘进作业导致老空区积水透出,且发现透水征兆后未及时撤出井下人员而引发的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曾造成38人死亡11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937万元。
阜新市“5·23”交通事故是一起由货车严重超载且逆行、大客车严重超员且超速行驶而引发的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33人死亡2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403万元。
这些特别重大事故均存在违规违章甚至违法生产行为,事故教训发人深思,在新的一年开始之际,为了吸取事故教训,促进今后安全生产,国务院决定对97名事故责任人和相关责任单位作出严肃处理。
2011年煤矿安全生产抓好8项重点工作
本刊讯 2011年1月13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确立了2011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思路,部署了2011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点。
2011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为核心,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基础建设,加强安全监察监管,不断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着力降低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2011年煤矿安全生产8项重点工作:一是深入贯彻执行国务院通知要求,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二是强化安全监察监管,进一步推进 “打非治违”行动深入开展。三是强力推进先抽后采、综合治理的根本措施,进一步深化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四是坚决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进一步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和整合技改工作。五是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安全基层基础管理。六是坚持实施“科技兴安”战略,进一步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七是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进一步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八是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监察监管队伍执法能力建设。
全国质检明确2011年4项重点任务
本刊讯 2011年1月6日,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提出2011年全国质检工作的重点是“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
抓质量,是指认真抓好质量强国战略的论证和实施、抓好质量标准和认证体系的完善、抓好质量责任和诚信体系建设、抓好质量评价和激励机制的健全四方面重点工作。
保安全,即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监管为民的理念,突出一个严字,做到严格实施风险分析、严格实施准入制度、严格生产过程监管、严格监督抽查和检验检疫、严格执法打假、严格处置突发事件“六个严格”,严守安全底线。
促发展,是指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主线,从服务经济结构调整、服务节能减排、服务外贸发展大局、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五方面加大服务力度。
强质检,即着力搞好法治质检、科技质检、和谐质检建设。要牢固树立“重心向下、从严监管”的指导思想,加强一线监管力量、加强监管人员教育培训、加强经费投入和技术装备建设、加强监管制度建设及加强责任落实。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一次性赔偿标准提高
本刊讯 2011年1月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正式施行。该办法大幅提高了非法用工单位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赔偿标准。
非法用工单位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该办法规定,非法用工造成人员伤亡的,要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
公安部“五大”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
本刊讯 2011年1月12日,公安部消防局派出了8个督察组,分赴广东、上海、辽宁、新疆等18个省区市,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的专项督察,以确保春节期间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2010年11月25日,公安部在全国启动了“五大”活动,决定自即日起到2011年年底,在全国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以全力维护火灾形势稳定,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指出,集中开展“五大”专项活动,是构筑“防火墙”工程、打造消防铁军的具体化,是赢得火灾防控主动权,扭转被动局面的重要举措。各地要会同建设、安监、文化、教育、工商、卫生等部门,以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工地、高层居民楼为重点,联合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活动;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该拘留的拘留,该关停的关停,该重罚的重罚,决不姑息迁就。要充分发动街道(乡镇)政府、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广泛开展消防教育,普及防火灭火、火场逃生常识,力争用3年时间实施“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实现“人人受到宣传教育、人人增强防范意识、人人掌握基本常识”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