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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者仁心服务职业病患者

——访北京市朝阳医院职业病与中毒医学科主任郝凤桐
作者:本刊记者 杨 璇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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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凤桐对住院治疗的职业病患者进行日常检查

  北京市朝阳医院职业病与中毒医学专业创建于1960年,是国内最早建立的职业病与中毒医学专业技术机构之一。该学科致力于职业病及各种化学中毒性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科研及教学工作,历经近半个世纪的工作实践,具备了相当的专业规模,是国内本专业技术领域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机构。

  2005年,卫生部、国家发改委、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发改委确定朝阳医院为国家和北京市突发化学品中毒临床救治基地。2008年,被北京市政府指定为北京奥运会突发化学品中毒临床救治定点医疗机构。朝阳医院每年都承担着国内大型突发化学品中毒和急性职业中毒的临床救治任务。2010年,职业病与中毒医学科门诊就诊1万228人次,收住院患者679人次,出院患者681人次。

  为深入了解医疗机构在职业病诊断中承担的工作及遇到的问题,本刊记者采访了朝阳医院职业病与中毒医学科主任郝凤桐。

  郝凤桐自大学毕业后就进入朝阳医院职业病科工作,至今已有30多年的临床工作经验,对职业中毒、尘肺病、农药等化学品所导致急性中毒的诊断与治疗具有丰富的经验,擅长有机溶剂中毒、农药中毒和其他突发化学品中毒事件的临床救治工作。现任朝阳医院职业病与中毒医学科主任医师、中华预防医学会职业病专业委员会委员、卫生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预防医学会劳动卫生职业病专业委员会委员。

“旧法”是个进步

  “目前我国职业病发病快速增长的趋势,已经成为重大的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郝凤桐介绍说,2002年《职业病防治法》颁布之后,在我国职业病诊治方面,出现了两个变化,一是对医疗服务机构有了一些具体的要求,“比如说医院申请职业病鉴定诊断资质,以前虽然也需要医院向当地卫生部门提出申请,但是还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职业病防治法》出台后,对医疗机构提出了更加严格具体的要求。”

  二是《职业病防治法》规定,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在进行职业病诊断时,应当组织3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集体诊断。“以朝阳医院为例,我们规定,必须具备主治医生以上的资质,才有权在职业病诊断中实行表决。”郝凤桐认为,对医生资质进行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职业病诊断的准确率。“因此,我认为2002年出台的《职业病防治法》大致是科学、正确的。它的出台,在当时社会环境下可谓是种进步。”

医企配合很关键

  “医疗机构在职业病诊断治疗工作中,十分需要企业的配合,这是有效诊断治疗的关键。”郝凤桐表示,诊断一例职业病,有着非常严格流程,需要根据患者的临床表现、职业接触史、所在工作现场的环境检查等信息,加之医院的临床检查,在排除其他疾病的基础上,从而进行确诊。

  “其中重要的一项就是患者的职业接触史。”郝凤桐认为,职业病诊断在专业技术上并没有一个“金标准”,这与其他疾病的诊断不同。“例如苯中毒,患者表现出就是白细胞减少。但在整个医学领域造成白细胞减少的原因很多,比如服用治疗某些疾病的药物。如何确定这位患者是苯中毒而另一位不是呢?根据是什么?这就需要调查患者长期的一个工作环境,不然无法和其他病人区分开来。”

  “我们在诊断治疗中发现一个情况,需要引起关注。”郝凤桐告诉记者,一些大型、老牌的国有企业,由于其自身比较深厚的安全文化理念,因此发生职业病的情况并不常见。“以北京首钢为例,他们员工基数相当大,但是职业病发生率却相当低。”职业病发生率较高的多为政府监管的“死角”,如小型民营企业、位于城乡结合部的家庭作坊式企业等等。“这部分应当成为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重点。”

政府责任需明确

  据郝凤桐介绍,现在很多医院并不愿意插手职业病诊断。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政府对医疗机构在职业病诊断方面的资金投入不足。“职业病科的服务对象与其他学科不同,我们面对的是最普通的劳动者,他们的支付能力是很低的。虽然《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由企业支付职业病治疗费用,但是现实情况却相差甚远。企业让劳动者前去医院检查,如果确诊患上了职业病,才负担治疗等费用。如果没有确诊,这笔检查的费用就需要劳动者自己支付。”这就造成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前来做诊断的人都希望自己得病。“正在修订中的《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是否可以考虑将资金支付这部分进行一些完善”。

  二是医院在诊断职业病工作中,承担了很大的压力,其中包括舆论压力,紧张的医患关系等等。“医疗机构做职业病诊断既是一个技术方面的问题,又是一个政策方面的问题。医疗机构替政府承担了很多责任。”郝凤桐举了个例子,在其他学科中,如果医生诊断出这位患者没有患上某种疾病,患者对医生是非常感激的。但是职业病科却大相径庭,有患者前来诊断,医护人员通过认真细致的检查,告诉对方没有职业病,作为一种常态,病人会不认同这个结论。“因为这两种患者的心态是不同的,来职业病科的患者抱着一种期望,就是希望被诊断上。这意味着我们的保障体制是不健全的,劳动者想要获得生活保障,诊断出职业病,获得赔偿,几乎成了一根救命稻草。”

  2010年,中央编办下发《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对卫生、安监、工会的职业病监管职责进行了划分,其中规定安监部门负有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健康损害与职业史、职业危害接触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的职责。2011年6月份,医院接收了一名急性中毒死亡患者。“由于医院与安监部门尚未建立起联系,因此按照以前的规定,我们接诊后马上将这一情况报告给了当地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所将我们的电话转到了北京市安监局,而市局的人说要联系朝阳区安监局,但是最终也没有进行工作衔接。其实,不管职能如何划分,最终职业病患者都要落到医院进行诊治。几个政府部门职业病监管的职责虽然已经通过文件形式进行了明确,但也许目前还在转型期,因此能否做到无缝式衔接,还需要时间的检验。”

学科发展是未来

  由于我国职业病学科在机构和学科管理方面的缺陷,我国职业医学专业的生存和发展面临很多的问题和困难,专业技术队伍普遍出现断档状况。目前,职业病科在全国范围内资源配置并不均衡,多数地区处于资源匮乏状态。2000年以来,在我国卫生防病体制改革过程中,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我国各地区不仅职业病诊断机构和职业病诊断医师的数量呈明显下降趋势,而且呈现出独立职防院所、综合性医院职业病科和疾控中心3种不同机构模式共存的特殊现象。

  “虽然面临这样那样的问题,但医院毕竟不是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我们的职责就是救治患者。”如何更好地进行职业病诊断、治疗,是郝凤桐一直思考的问题。

  郝凤桐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认识到:基于职业病研究的多学科属性,学科发展依赖于医院的整体发展,而不是局限于若干专业科室的发展。朝阳医院是一家大型综合性医院,因此在职业病科的研究、诊断、治疗方面有着自己的优势,可以通过学科依托,做好这项工作。“我们有很好的口腔科医生,很好的呼吸科医生,有些职业病可以进行会诊。”

  对于职业病学科今后的发展,郝凤桐表示,国外许多发达国家由于职业病发病率很低,对于职业病技术服务能力的社会需求有限,其职业医学的主要任务转向预防保健和工作相关疾病的研究,这对于我国职业病医学的前瞻发展有着很好的借鉴作用。

  编辑 杨 璇

责任编辑:kerry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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