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实现辽宁省沈阳市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时期,是沈阳市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性好转目标的关键时期。总结过去5年发展历程、谋划未来5年远景目标,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对加快建设现代化东北区域中心城市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总结“十一五”经验、考察调研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沈阳市安监局确定了全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总体思路和主要工作。
以提升保障能力为目标
“十二五”期间,沈阳市安监局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沈阳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防范和控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十二五”时期,沈阳市安监局将通过强化制度、建立体系、开展专项整治等方式,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监管机构队伍、覆盖城市基本单元的安全监管体系以及适应社会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从而提升城市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水平,保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态势,实现安全生产各项控制指标“十二五”明显好于“十一五”。
5项制度保严格监管
“十二五”期间,沈阳市决定从抓5项制度落实入手,加强安全生产监管。
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考核制度。通过信息网络设立曝光台,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职考核结果予以公示,供社会监督。主要负责人连续两年以上履职考核不达标的,由安监部门向其任职和授权机关提出降职或免职建议。
强化隐患排查制度。以反违章活动为载体,以班组安全创建为手段,排查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等隐患,建立排查、登记建档、报告、治理、监控、评估、核销等制度,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强化预警机制。在企业中推行风险评估制度,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十二五”期间,沈阳市安监局将在全市50个高危行业及国有大型企业中开展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示范工程建设。
强化隐患治理机制。从责任落实、挂牌督办、警示公告等方面,健全完善政府及部门、企业两个层面的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制度规定,建立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库,督促企业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强化打非工作机制。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区、县(市)及开发区、乡镇(街)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领域“打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打非”工作负总责。强化“打非”事前责任追究,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生产单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致使非法生产企业存在的,对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4大体系促科学监管
“十二五”期间,沈阳市将建立4大体系,促进安全监管科学化、规范化。
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实行“分级管理,分级监控”的原则,落实企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监控主体责任,存在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有效的动态安全监控系统,并与市级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平台联网。存在三四级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其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系统必须与所在地的区、县(市)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平台联网。
建立科技研发及技术保障体系。实施科技兴安战略,突出科技对安全生产的促进保障作用。强化政府对安全科技的引导推动作用,发挥企业科研单位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成果推广应用主体作用。“十二五”期间,沈阳市政府每年将投入不少于200万元专项配套资金,用于安全生产科技创新、科技成果推广及转化、技术支撑体系的建设。在此期间,还将与1~2个国家(地区)针对职业安全健康等方面开展交流与合作,培育和发展安全科技产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
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全市依托市消防局特勤大队,组建“沈阳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大队”,负责沈阳市工矿商贸等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根据事故现场情况,指导有关抢险队伍实施救援,协助各相关部门做好现场防火、防爆、灭火、人群疏散等应急处置工作。依托沈阳化工集团现有兼职救援队伍及装备,组建“沈阳市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中队”,负责沈阳市工矿商贸领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确定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危害性、事故波及范围等,并负责事故抢救后的现场清理及泄漏危化品的后续处置工作。依托东药集团现有兼职救援队伍及装备,组建“沈阳市有毒有害事故应急救援中队”,负责沈阳市工矿商贸领域有毒有害物质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确定有毒有害物质的种类、危害性、事故波及范围等,以及后续处置工作。
建立安全教育培训体系。逐步建立健全中小学安全教育机制,在全市所有职业教育学校开设安全教育课程,探索建立农民工就业前免费安全培训的工作机制。建立市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基地,开展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工作,力争每2年左右对全市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从业人员轮训一遍。规定职工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凡存在未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要依法停产整顿。同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也要参加从业资格培训,组织开展新工人入厂、车间、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四新”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水平。
专项整治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十二五”期间,沈阳将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实施各领域的安全专项治理工程。
进行危化企业专项整治。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加快老企业改造和工艺装备自动化改造进程。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市场监管,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进市场的管理目标模式,逐步实现危险化学品经营集中仓储,统一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政府合理规划布局建设集中仓储物流中心和经营市场。加强化学工业园重点监督检查指导,强化区域企业事故自控自保以及相互间事故影响防范控制措施功能建设。加强区域政府安全、消防、环保等联动应急救援资源信息、指挥、队伍等方面的系统建设,建立区域企业监控报警与区域监控系统联动的救援体制。
进行冶金行业专项整治。在冶金、有色行业推行标准化创建,到“十二五”末期,使沈阳市规模以上的冶金、有色企业基本达到标准化的要求。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建立行业监管安全生产信息网络系统。
进行铸造行业专项整治。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炼钢、炼铁、轧钢等企业,按照国家产业退出政策,采取转产、改造升级、集中等方式,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市区三环内原有铸造、锻造企业要逐步向辽中铸造、锻造产业园集中,并实施专项安全管理,其他区域停止审批铸造、锻造类项目。
重点工程建平安城市
“十二五”期间,沈阳市将实施7项重点工程,推动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为构建平安沈阳保驾护航。
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程。“十二五”期间,全市规模以上工矿企业将全面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未开展或未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认证的企业,安监部门予以停产整顿,并向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担保业等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创建安全健康作业环境,强化职业危害监管防治。“十二五”期间,建立职业健康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管,构建职业健康技术支撑体系,扩大职业危害检测覆盖面,形成布局合理的检测网络,提高职业危害监控和职业中毒事件应急反应能力。实施职业危害申报制度,实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加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治理力度,开展对重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测、评价与控制。
加强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对高耗能、破坏资源、不符合安全生产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未落实“三同时”的项目不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整改逾期未达标的,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推广先进技术装备。“十二五”期间,沈阳市将强制推广尾矿库企业采用干排式、尾矿渣再利用等新技术、新工艺;对三环内现有的129家加油站将全部采用HAN阻隔防爆技术;推广危险工艺自动化改造技术、液体装卸万向接头等技术。3年内完成非煤矿山安装监测监控系统等“6大系统”的安装使用,2年内完成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的安装使用。
开展安全诚信企业和分级管理。全市将继续开展安全生产诚信监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为企业安全诚信等级评定的前置条件,建立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述职、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定、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和安全诚信等级挂钩浮动、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设立、社会荣誉安全生产“一票否决”5项制度,在经济开发区试点的基础上适时在全市铺开。在冶金等重点行业有序推进安全生产分级管理,建立健全分级管理数据库,实施动态监管和差异化管理。
开展安全社区和安全乡镇的建设。在市区实施安全社区建设工程,推进国家级安全社区建设,鼓励支持国际安全社区建设试点。“十二五”期间,争取市级安全社区、城郊区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的创建覆盖面均达到100%。
发展安全产业。利用沈阳市装备制造业和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优势,着力在大型安全装备设备、安全生产检验检测设备、安全标志产品、劳动防护用品等高新技术产品方面发展安全产业,探索建立安全产品市场,推广先进安全生产设备和防护设施的应用。
编辑 杨 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