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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委会督察组指出部分地区煤矿整顿关闭不落实

作者:本刊讯 来源:《劳动保护》杂志 发布时间:2007年04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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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 2006年11月7日~25日,国务院安委会对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安徽、河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12个省市的煤矿整顿关闭、煤炭资源整合等情况进行了执法督查,发现还存在工作不实等主要问题。
督察发现,小煤矿虚报产能现象比较普遍,产能越核越大,但与实际生产能力有很大差距。在辽宁检查的10余个煤矿原产能一二万吨,通过中介机构核评,都变成了4万吨的生产能力,逃避了12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意见》中“产能3万吨及以下矿井,其中属于煤与瓦斯突出、水害威胁严重的必须在2006年年底前关闭,其他矿井必须在2007年年底前关闭”的处理。贵州毕节大方县凤源煤矿因存在重大生产安全隐患,2006年5月即被水城煤监分局责令停产整顿,并暂扣了《安全生产许可证》,但该矿既不制订整改方案,又置监察指令于不顾,继续生产。驻矿监察员、县乡分管领导等不认真履行职责,存在严重失职行为。目前,安委会督察组已提请各省政府针对相关问题深化整治、重新核定、抓紧落实,同时要追究失职渎职人员责任。
责任编辑:老王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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