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专题 标准 论坛 博客 问吧 《劳动保护》 《现代职业安全》

热线咨询

作者:《劳动保护》杂志 来源:《劳动保护》杂志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27日
点击数: 【字体: 打印文章

拼车上班途中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编辑同志:

  我单位一职工赵庆军上下班均驾驶私家车。4月10日,赵庆军在上班途中与一辆货车发生碰撞,导致受伤。后赵庆军要求我单位为他办理工伤认定申请,但因赵庆军发生交通事故的地点不在他平时上下班的必经路线上。经我单位调查,近来由于市里私家车分时间限行的政策,赵庆军和邻居两个朋友开始拼车上班。出事故时,赵庆军正在送朋友的路上,偏离了他日常上下班的线路。由此我单位认为,赵庆军不是在上下班的路线上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请问:我们的处理是否正确?

  北京 司林

司林先生:

  来函收悉。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根据函中所反映的情况,赵庆军是在上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但其中的特殊情况是,赵庆军是在拼车送人上班的路途中受伤。这样就引出一个问题,拼车上下班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这要首先分析拼车的情况。目前拼车在城市年轻一族中较为普遍,尤其是在城市管理部门规定的按车号分日期限行的城市,更是日益盛行。那么如果为了拼车方便而改变了原有的行车路线,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能否认定为工伤,这就要分析其行为目的带来哪些变化。拼车者的目的是为方便、快捷、省钱地上下班,最终上下班的共同目的是没有改变的。尽管会在中途绕道偏离原来的路线,但从时间和路途上都很短暂,没有根本改变驾车者上下班的行为。从另一方面看,拼车有利于缓解交通压力、节约能源和交通成本,减少城市环境污染,符合当今节约发展的要求,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应在执法上予以保护。因此,尽管赵庆军在拼车绕道时发生交通事故,也应认定为工伤,由贵单位为其办理工伤认定申请。

  施倚

无证驾驶车辆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编辑同志:

  我单位职工孙启明今年2月26日上班途中,无证驾驶的摩托车与一辆长途巴士相撞,孙启明受伤骨折。现孙启明要求我单位为其申请工伤认定。我们认为他无证驾驶摩托车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请问我们的处理对否?

  安徽 王工

王先生:

  来函收悉。

  根据函中所反映的情况,贵单位职工孙启明的受伤应认定为工伤。

  我国关于无证驾驶的工伤认定,依据不同时期法律的规定而有不同的处理结果。2004年1月1日起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不得认定为工伤。目前判断是否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据,是2006年3月1日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 排除了无证驾驶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因此,自2006年3月1日起发生的无证驾驶,不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无证驾驶受伤,在许多地区已按照工伤处理。

施倚

中午回家吃饭上楼时摔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编辑同志:

  我单位为方便职工,特设食堂提供午餐,但今年4月20日,一职工肖红梅午餐时间自己回家吃饭,不慎在家门口爬楼梯时摔伤骨折。在肖红梅住院治疗期间,单位按照病假处理。现肖红梅出院,要求单位为她申请工伤。请问她这种情况能认定为工伤吗?

  浙江 李工

李先生:

  来函收悉。

  根据函中所反映的情况,贵单位职工肖红梅的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肖红梅中午回家吃饭,已离开工作场所,到家爬楼梯时跌伤,不属于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

  施倚

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着重注意哪些安全事项?

编辑同志:

  在企业的生产过程中,经常要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在使用这类电动工具时,应着重注意哪些安全事项?

  宝 鸡 王贵祥

王贵祥先生:

  来函收悉。

  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事项有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1.不要提着电动工具的导线或转动部分,以免损坏导线或其他工作部件和绞伤;

  2.在使用电钻时,不要在夹具停止转动以前拆换钻头或其他工作部件,以免绞伤;

  3.在金属物体上用电钻钻眼时,不要用手直接清除钻出的铁屑,以免刺伤手指;

  4.在梯子上使用电动工具时,应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防止高处坠落或其他可能发生的事故;

  5.在使用电动工具过程中,工作人员如因故离开工作场所或暂时停止工作,以及遇到临时停电时,需立即切断电动工具的电源开关,以防其他人员误动电动工具,或在电源突然恢复时电动工具启动而造成事故;

  6.电动工具的电线不应与热源相接触,也不要放在潮湿的地上,特别要防止载重车辆或重物压在电线上,以免损坏电线绝缘。

  施倚

起重工的安全规定有哪些?

编辑同志:

  我们是从事建筑施工的企业,施工过程包括大量的起重运输生产。请问对起重工的安全规定有哪些?

  宜 昌 任 磊

任磊先生:

  来函收悉。

  在起重作业中,对起重工有非常严格的要求,一般情况下,对起重工有下列安全规定:

  1.起重工应经专业训练,考试合格持有安全作业证后,方可参加起重操作;

  2.工作前必须戴好安全帽,对投入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3.现场指挥信号要统一、明确,坚决防止违章指挥;

  4.使用的动力设备必须接地可靠、绝缘良好,移动灯具应使用安全电压;

  5.工作物必须捆绑牢固,经试吊确认无问题后,方可起吊;不准斜拉斜吊物品,不准抽吊交错挤压物品,不准起吊埋在土里或冻粘在地上的物品,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物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捆牢固后方可起吊;

  6.使用起重机扒杆定位要正确,封底要牢靠,以免在受力后产生有危险隐患的扭、弯、沉、斜等现象;

  7.使用缆风绳应不少于3根,且不得在电线杆、机电设备和管道支架等处系结;

  8.起重区域周围应设置警戒线,严禁非工作人员通行;遇6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雾、雷雨天气,应停止作业;

  9.在起重物件就位固定前,起重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被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10.被吊物悬空时,严禁行人在吊物或吊臂下停留或穿行;卷扬机和滑轮前及牵引钢丝绳旁不准站人。

  11.司机必须认真做好起重机的使用、维修、保养和交接班的记录工作,定期对机械进行维修保养,做好设备“十字”作业(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

  施倚

焊接电缆有哪些安全要求?

编辑同志:

  在生产过程中,我们需铺设电缆,有时需对电缆进行焊接。焊接电缆有哪些安全要求?

  宁 夏 常 跃

常跃先生:

  来函收悉。

  焊接电缆的安全要求有:

  1.焊机与电力网连接的电源线除应保证绝缘外,一般长度不超过2m;

  2.焊机与焊钳连接导线的长度一般以10~20m为宜;

  3.焊接电缆要根据焊接电流大小和所需导线长度,按规定选用;

  4.焊接导线中间接头一般不超过3个;

  5.严禁利用厂房的金属结构、管道等金属物体搭接作为导线使用;

  6.使用中,要保护好电缆线,避免高温烧坏绝缘层和磨损压伤等。

  施倚

责任编辑:tukins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没有了!
相关信息
  • 旧伤复发如何处理?
  • 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管理
  • 心理治疗帮助工伤职工恢复信心
  • 在工作时间离奇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 休息日来厂工作回家途中受伤能否认定…
  • 观后心情
    感动 同情 无聊 愤怒 搞笑 难过 高兴 路过
    最新排行
    最新推荐
    论坛精华
    问吧精华
    博客精华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广告业务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劳动保护》杂志社
    电话:010-84850376-922 传真:010-84854726 主站:www.esafety.cn
    杂志:www.ldbh.com.cn 商城:www.esafetyshop.cn 安全月:www.anquanyue.cn 京ICP备11028188号
    友情提示:分辨率1024*768显示效果最佳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2号欧陆大厦B座9层《劳动保护》·易安网
    邮编:10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