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塔集团玉溪卷烟厂(以下简称“玉溪卷烟厂”)创立于1956年,是红塔集团最大的卷烟生产厂。秉承着“人本至上,务实为先,创新求远”的价值观和“山高人为峰”的企业精神,玉溪卷烟厂致力于为员工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努力实现企业的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健康发展。
玉溪卷烟厂以构建企业文化、强化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为目标,维护企业员工健康,持续运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构建职业健康促进工作组织平台、开展员工职业健康监护、开展职业健康全员教育培训、改善作业环境、推进职业卫生标准化建设。
构建职业健康平台
噪声和烟草尘危害,是卷烟工业职业健康共同的难题。为做好职业健康工作,玉溪卷烟厂推行“行政逐级负责、安全部门监督管理、工会部门群众监督、员工全员参与”的员工职业健康工作组织保障体系。
玉溪卷烟厂在厂安委会设置了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职业病防治工作。安保消防科具体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总体策划、经费保障、监测评价、宣传教育、职业健康监护等工作。各车间和部门的负责人是所辖区域的职业健康促进工作第一负责人,配备的专兼职安全员则是职业健康促进工作的宣传者和现场协调员。此外,厂内还配备了1名专职医师,为职工提供健康咨询、诊断以及简单治疗。
玉溪卷烟厂工会按照国家对企业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要求,积极参与员工职业健康促进的监督。厂工会设有劳动保护检查委员会和女工委员会,是劳动保护和女工保护工作的监督指导机构,制定了《玉烟女职工孕产期待遇规定》《伤病职工及家属护理期间待遇规定》等制度,依法维护职工劳动权益。各委员会积极参与安全、职业卫生检查活动,并且督促整改隐患和问题。
开展职业健康监护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要求,玉溪卷烟厂委托玉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生产部门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为每一位员工建立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详细记录了每一次职业健康检查的结果。另外,还向员工履行职业危害告知义务,在员工步入工作岗位之前,即告之该岗位会有哪些职业危害,应该采取哪些防护措施等。
2008年,玉溪卷烟厂对全厂接触职业危害的1557名职工(其中接触噪声1433人,接触放射源124人)进行了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体检;此外,还对可能接触噪声岗位的47人进行了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以此确保职工的职业健康。据统计,玉溪卷烟厂职工每年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98%,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率达100%。迄今为止,全厂未发生一例职业病。
改善作业环境
玉溪卷烟厂通过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源头控制,严格执行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要求,采取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技术,优化工艺,提高设备防护设施的现代化控制水平,解决卷烟工业中面临的噪声及烟草尘问题,改善作业环境。
卷烟厂的噪声危害,主要存在于在制丝车间、卷包车间、除尘房、空压机房、空调机房、风机房、锅炉房和水泵房等工作区,设备在运转过程中因振动、摩擦、碰撞而产生的机械噪声,管道中的气和汽的扩容、节流、排汽而产生的气体动力性噪声,对员工听力健康都会有一定影响。为此,玉溪卷烟厂专门成立了降噪工作小组,投入试验资金150万元,邀请卷烟设备供应商及相关专家,采取强噪声部件的柔性处理和防护隔离方法进行降噪技术试验,初步试验结果表明,单机运行噪声由88dB(A)降至85dB(A)以下。待综合试验及评价成熟后,玉溪卷烟厂还将投入约3000万元资金进行全面降噪技术改造。
烟草尘是一种植物性粉尘,主要产生于烟叶和烟丝等物料的分选、振动传输、风送环节,对员工的呼吸健康有一定危害。玉溪卷烟厂卷烟生产区投入5670万元,专门配置了83台(套)除尘设备;投入1亿1598万元,配置了136台(套)空调通风空气加湿设备;投入1394万元,配置了37台(套)制冷设备。保证了各生产岗位的烟草尘浓度均符合国家标准限值要求,空气、照度、温湿度等微小气候都符合GBZ1-200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要求。2008年,玉溪卷烟厂针对复烤二车间烟叶分选工段和打叶工段烟草尘超标情况,分别投入138万元和295万元增加了加湿除尘装置,增加6台集中环境除尘器进行技改,使烟草尘超标率由技改前的38.33%下降至9.78%,生产性粉尘有危害岗位由50%下降至7.5%,有效改善了烟叶复烤生产的作业环境。
针对噪声和烟草尘两大难题,玉溪卷烟厂还在工作场所内设置了 “噪声有害”“戴护耳器”“注意防尘”“戴防尘口罩”等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此外,还投入约706万元用于购买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全方位的作业环境改善和强化个体防护,为员工职业健康提供了保护屏障。
推行标准化管理
“人本成就卓越”。玉溪卷烟厂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为平台,推行标准化管理,创建职业卫生示范企业,促使职业健康促进工作成体系、上台阶。
2004年1月,玉溪卷烟厂在行业内率先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一体化认证。确立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职业危害控制原则,按照策划—实施—检查—改进(PDCA)的运行模式,系统辨识、评价和控制卷烟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源,分类建立控制措施。2008年,根据红塔集团创建国家4A级“标准化行为良好企业”的工作目标,玉溪卷烟厂将已运行多年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按标准化的规范要求,修订成《职业卫生标准》《职业危害防治管理规定》《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和《劳动防护用品选用标准》等28项职业健康安全企业标准,全面推行职业健康标准化管理。
2008年4月3日,由云南省卫生厅、云南省安全监管局、云南省总工会和玉溪市卫生局、玉溪市安全监理局、玉溪市总工会联合组成的专家组,按照《云南省职业卫生示范企业评分标准》,对玉溪卷烟厂的职业卫生工作进行了现场评审。评审达到了标准要求,专家组授予玉溪卷烟厂“云南省职业卫生示范企业”的称号。玉溪卷烟厂成为云南省荣获该称号的首家卷烟企业。
玉溪卷烟厂卷包车间
玉溪卷烟厂荣获“云南省职业卫生示范企业”
玉溪卷烟厂制作的职业健康安全知识宣传DVD
卷烟机操作工人佩戴耳塞进行工作
编辑 杨 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