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专题 标准 论坛 博客 问吧 《劳动保护》 《现代职业安全》

热线咨询

作者:《劳动保护》杂志 来源:《劳动保护》杂志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14日
点击数: 【字体: 打印文章

上下班途中受伤的工伤认定条件是什么?

编辑同志:

  我是一家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者,有几个案例想咨询一下。

  一是如果说上下班途中都可以算作工作时间,像上班路上走路摔倒后的腿外伤以及骑自行车摔倒后的骨折是不是都应该算作工伤呢?那专门把“上下班途中发生机动车事故”作为一项工伤条件是不是就没有任何意义了呢?

  二是我单位某员工在上班时间,室外作业时被马蜂蜇伤,请问能否认定为工伤?

  北 京 李政法

李政法先生:

  来函收悉。

  对于《工伤保险条例》中工伤的认定,应该根据其中第十四条的各项要求,严格对应后加以确定。

  您的第一个问题是上下班途中受伤的工伤认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其中包括了2个要素,一是上下班途中,即指职工在上班或下班的合理路线和合理时间的途中;二是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因此,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与上班时间的工伤认定不同,它必须同时符合上述2个要素,缺一不可。由此分析,职工上下班途中走路摔倒或者骑自行车摔伤骨折,由于不是机动车事故造成的伤害,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第二个问题是上班时被马蜂蜇伤能否认定为工伤。这要看其被马蜂蜇伤是否与工作有直接关系。《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尽管贵单位职工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但如果被马蜂蜇伤不属于工作原因,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施倚

坐班车下车后摔倒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编辑同志:

  我公司一职工2月9日下班后坐班车回家,下车后摔倒骨折,住院治疗。现该职工家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求公司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全部费用。请问,该职工的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我公司应否支付这些费用?

  河 北 王 洋

王洋先生:

  来函收悉。

  根据函中所反映的情况,贵公司职工的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对照这项规定,贵公司职工尽管是在上下班途中受伤,但不是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害,不能认定为工伤。因此,该职工的医疗费用的支付,应按照医疗保险的规定及贵公司的有关制度执行。

  施倚

骑摩托车下班摔伤怎么申请工伤认定?

编辑同志:

  我是天津一家公司的职工。2008年11月18日下班后,我骑着摩托车回家。途中不小心摔倒,造车我右腿粉碎性骨折。当时正好有同事路过,把我送到医院治疗。现我仍在家休养。最近我向公司申请工伤认定,但是公司说我只有医院证明,材料不全。请问我应该准备哪些材料?

  天 津 李 胜

李胜先生:

  来函收悉。

  关于工伤认定的申请,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如果是上下班途中发生机动车事故受到伤害,还应当提交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机动车事故证明。

  施倚

建筑消防审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编辑同志:

  我企业属于危险品生产企业,需要公安消防部门进行建筑消防审查。请问,消防审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广东潮州 立顺仁

立顺仁先生:

  来函收悉。

  建筑工程消防安全审查,应先了解建筑物的高度、规模、用途以及生产工艺流程、火灾危险性的情况,还需重点审查以下几个方面:

  1.总平面布置

  建(构)筑物所在地区的规划、地势、方位、周围环境和问题、建筑物的长度、宽度、面积以及易燃可燃物资堆放的地点和数量是否符合防火规范的要求,消防水源和道路能否保证灭火需要。

  2.建筑结构

  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和层数是否与生产类别或民用建筑使用性质及相关规范相适应;易燃、易爆厂房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防爆措施;明火和高温作业地点及工业、民用烟囱与房屋可燃结构之间,是否采取了防火措施;采暖、通风、空调、保温是否符合防火技术规范要求。

  3.防火分隔

  根据建筑面积和使用性质的要求,大面积的建筑物以及容易起火的部位与其他部位之间是否采取了防火分隔设施,其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是否符合要求。

  4.安全疏散

  建筑工程消防安全出口的数量、疏散距离,门、通道和楼梯的宽度及类型,包括楼梯间的面积、楼梯间的门的开启方向,还有电梯等,都应该完全符合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要求。有电梯的建筑还应标明疏散方向及配备紧急照明设施,以便人员逃生。

  5.消防设施

  根据不同建筑环境的需要,是否设有消防电源、水源、自动报警、喷淋、水幕等固定灭火装置,包括以上提到的紧急照明、室外消防管道,水管的材型、管径、水压、流量等,室外配置消防水池要正确布置在合适的位置,并可考虑与美化环境结合起来,充分顾及到补水时间。

  6.建筑工程消防审查需把握的原则

  一是要充分保证安全。在审查一些综合性建筑工程时,必须留出必备的安装消防设备的管井和泵电设施,一旦情况发生变化,可以随时增设安全设施。二是加强监督、检查。监督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在工程设计中,必须贯彻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并对工程的防火设计负责;建筑单位对本单位工程有关防火的设计图纸和资料必须负责审核;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防火设计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动。三是工程竣工时,监督建设单位对工程的消防设施进行验收,对不符合防火设计要求的,待施工单位完善后,方可接收使用。

  以上仅供参考。

  施倚

手工电弧焊接有哪些安全技术要求?

编辑同志:

  请问在进行手工电弧焊接时,在安全技术方面有哪些基本要求?

  湘 潭 成 松

成松先生:

  来函收悉。

  进行手工电弧焊接的安全技术有以下基本要求:

  1.电焊机的外壳和工作台,必须有良好的接地。

  2.电焊机空载电压应在60V~90V之间。

  3.电焊设备应使用带有保险的电源刀闸,并应安装在密闭箱内。

  4.焊机使用前必须仔细检查其一二次导线绝缘是否完整,接线是否正确,焊钳手柄是否绝缘良好。

  5.当焊接设备与电源网路接通后,人体不应接触带电部分。

  6.在室内或露天现场施焊时,必须在周围设挡光屏,以防弧光伤害工作人员的眼睛。

  7.焊工必须配戴有合适滤光版的面罩及清渣防护白光眼镜,穿着干燥的帆布工作服和手套、橡胶绝缘等安全用具。

  8.焊接绝缘软线不得少于5m,施焊时软线不得搭在身上,地线不得踩在脚下。

  9.严禁在起吊部件的过程中,边吊边焊。

  10.施焊完毕后应及时拉开电源刀闸。

  施倚

责任编辑:tukins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没有了!
相关信息
  • 旧伤复发如何处理?
  • 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管理
  • 心理治疗帮助工伤职工恢复信心
  • 在工作时间离奇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 休息日来厂工作回家途中受伤能否认定…
  • 观后心情
    感动 同情 无聊 愤怒 搞笑 难过 高兴 路过
    最新排行
    最新推荐
    论坛精华
    问吧精华
    博客精华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广告业务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劳动保护》杂志社
    电话:010-84850376-922 传真:010-84854726 主站:www.esafety.cn
    杂志:www.ldbh.com.cn 商城:www.esafetyshop.cn 安全月:www.anquanyue.cn 京ICP备11028188号
    友情提示:分辨率1024*768显示效果最佳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2号欧陆大厦B座9层《劳动保护》·易安网
    邮编:10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