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位于广东省中南部,珠江口东岸,北接广州,南连深圳,处于穗港经济走廊中段。东莞市是全球最大的制造业基地之一,制造业总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90%以上,多年来,已形成以电子信息、电气机械、纺织服装、家具、玩具、造纸及纸制品业、食品饮料、化工8大产业为支柱的现代化工业体系。2007年,全市共有个体工商户39.8万多家,工业企业22万多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54家,重大危险源786处,加油站(含油库)284家,液化气站(库)27家;全市生产总值达3151亿元,工业总产值6650亿元。
在发展生产的同时,东莞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结合东莞实际,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使安全监督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形势基本保持稳定。2007年,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5862起,死亡727人,受伤6556人,造成经济损失958.89万元,同比分别下降了12.19%、11.23%、15.87%和9.10%。但全市仍然处于安全事故的高发期,工作压力仍然很大。东莞市人口基数和流动性相当大,目前在东莞生活的总人口已超过1000万。特别是东莞作为地级市,直辖4个街道、28个镇,中间不设县或县级区,给安全生产的监管协调工作带来一定难度。
“五个狠抓”打基础
立足东莞安全生产的现状,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以减少人员伤亡为目标,以落实安全责任为基础,推进“五个狠抓”。
狠抓排查。全面深入进行隐患排查。通过逐级落实,将辖区内可能存在隐患的每一处地点纳入排查范围,排查过的重新检查。同时,将排查的结果及时进行归档,建立信息台账,作为今后整治的依据和办理各种证照的参考。排查突出重点,根据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的变化,开展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民用爆破器材、建筑业、人员密集场所等为重点的排查。
狠抓整治。东莞市以隐患整改到位为目标,做到“三个严格”。一是严格验收。对于排查出的隐患,安排专人跟踪处理;严格执行抽查、暗访情况通报制度;对重大隐患难以落实整改要求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二是严格处罚。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覆盖率,加大打击力度。对故意拖延整改或拒不整改的,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技术手段,坚决按照要求逐项进行整改。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特别是违法、抗法造成的事故,加大刑事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力度,实行数罪并罚。三是严格执行“三个一律”,即:凡是证照不齐的,一律关闭;凡是存在安全隐患需要整改而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关闭;凡是“二合一”(经营、住宿于一体)、“三合一”(生产、经营、住宿于一体)场所,一律关闭。
狠抓培训。抓好经营者的培训,各镇街组织好培训工作,确保覆盖到辖区内所有的企业经营者,培训结束后由所在镇(街)政府颁发培训证书,工商部门凭培训证书予以年检。东莞市不断加强培训载体建设。在“硬件”建设方面,整合培训资源,抓好培训中心、培训基地、培训师资、培训教材和培训管理制度5项建设,实现培训场所、师资等资源的共享,提高培训的覆盖面,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在“软件”建设方面,积极发动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编制符合实际、科学系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大纲和阶梯式教育培训计划。
狠抓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决策办事程序,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抓好业务建设,加强部门间交流协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议,增强全市防灾抗灾能力。一方面,抓好防洪减灾基础工程建设;另一方面,加快线路改造工程,将电力、电信、电视、燃气等管线埋地,减少户外裸露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基础建设,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抓好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等的建设,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安全生产规划、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及操作规程等基础性规章制度。
狠抓预防。推广“双基”工作经验,充实镇(街)安全监管力量,抓好村(社区)安全办和基层综合试点建设工作,保障人员、设施、装备、经费等到位,提高安全监管机构能力。重点指导危险化学品、采石场、机械制造、建筑施工等行业的企业做好应急预案的制订工作。同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体系,在危化品、家具、制鞋、机械、五金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中全面推广安全标准化,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立准确、完整的全市重大危险源数据和监管信息系统,建立市、镇(街)、村(社区)三级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中心和动态监管及监测预警体系。同时,建立完善市、镇(街)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形成组织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另外,通过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培训、演练场所,在全市开展大规模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每年各镇(街)至少组织2~3次的应急演练,并将此项工作推向制度化、日常化。
“八探”上新台阶
东莞市以解放思想为动力,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以下8个方面着力,积极开展安全监管工作的探索。
1.探索完善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经费保障机制
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充分发挥市级财政资金的激励和引导作用,带动镇(街)财政加大投入力度,建立起市与镇(街)共担的经费保障机制。全市的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经费主要由市级财政负担。镇、街道所需经费按照有关比例由市级和镇(街)财政共同负担,为鼓励镇、街道加大投入,由市财政制定资金扶持和奖励政策,每年年初由市组织有关部门对镇(街)上年度的安全投入进行评价,并将扶持奖励资金纳入本年度市财政预算。通过市级财政加大支持力度,帮助镇(街)提升安全基础水平,增强防御能力。财政返还方面,要在目前东莞的安全生产罚没金返还比例15%的基础上有所提高。扩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适用范围和增加资金额度。从2007年开始,东莞市政府每年由财政安排1200万元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但适用范围较窄,目前基本限于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为了鼓励企业尤其是重大危险源企业采用更先进的安全技术进行安全条件改造,减少安全隐患,该专项资行扶持和奖励,并逐年加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投入。建立互助机制。为发挥资源的最大效能,减少镇(街)财政压力,鼓励相邻镇(街)共同出资建设共享的公共安全基础设施,购置大型的安全装备。
2.探索完善安全生产奖惩机制
一方面,强化激励,每年由市财政对责任落实、成绩突出的镇(街)的相关责任人给予总额10万左右的奖励,其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分别予总额25%的奖励,剩余50%奖励给其他相关责任人。另一方面,强化问责,对因安全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事故隐患突出、安全事故多发或发生较大安全事故的镇街,市政府下发问责书,并在市监察局备案,督促其查找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对问题严重或整改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采取全市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黄牌警告、诫勉谈话等措施。
3.探索重点危险源的新措施
借鉴有关省市的经验,在全市统一划定危化品运输车辆的行驶线路,严格要求该类车辆不得进入市中心区、人员密集地区,最大程度地减少安全隐患。强制性要求本地危险品运输车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安监、公安、交通等部门通过GPS卫星定位系统,对危化品道路运输单位、生产、储存、经营单位进行全天候安全监管;对于临时进入东莞市的外地危化品运输车辆,严格要求其租用GPS卫星定位系统,切实将其纳入监控范围。
4.探索建立安全隐患长效监管机制
结合各类安全工作的特点,建立健全各类安全隐患长效监管机制。建立安全隐患的举报、公示、挂牌督办和隐患整改责任制度;健全属地管理、绩效考评、宣传教育、年审、挂牌督促整改等机制,实施动态及终端监管制度;建立整治巡查服务队,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台账,落实专人负责,以备检查。另外,细化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加大财政支持,每年专门拿出部分资金,奖励安全事故隐患举报人员,最终将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经常化的轨道。
5.探索改革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模式
东莞市按照教考分离、统一标准、统一题库、分级负责的原则,制定出一套规范合理的培训考核管理制度,在全市形成统一、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体系。2008年,突出做好了3大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一般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强制性安全培训。
6.探索实行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
一方面,建立健全安全费用提取制度。根据东莞市实际情况,督促企业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用保险理赔的理念来管理好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确保企业在发生事故后赔偿金能够迅速到位;制定全市镇(街)安全费用提取标准,要求各镇(街)从财政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制定完善工业企业的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强制要求企业从资金投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安全费用,用于购置安全生产防护用品、提高工作环境的安全条件、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与培训等,特别是建立健全矿山、建筑、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危险性较大行业和领域的安全费用提取制度。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机制。市安监局与社保局已初步制定了《东莞市预防工伤事故工作方案》,方案提出了每年可按照不超过当年工伤保险基金实际收缴总额的5%提取工伤预防费。通过提取预防费,建立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机制,运用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和企业浮动费率机制,促进企业加强事故预防和工伤预防。
7.探索推进基层的安全信息化建设
把信息化工作应用到安全生产的各个领域,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安全监察信息数据库系统等工程建设,全面、系统地提升综合监管的科学化水平。加快开展镇(街)、村(社区)辖区范围内企业、重大危险源等信息的录入试点工作,初步构建覆盖市局、镇(街)和村(社区)及重点企业级的四级数据网络体系,保证全市安监系统同平台网上办公,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办公效率。推行视频监控,逐步建立覆盖全市的视频监控网络系统,要求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大危险源必须安装监控器并与市、镇、村监控中心联网,实行市、镇、村、企业4级监控,完成实时监控的信息网络体系建设。利用各个企业的实时监测监控平台,实现查询辖区内各企业的安全生产实时数据,随时发现危险源,对隐患进行排查、跟踪、监管。加快全市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建设,针对不同事故情况,确定不同等级的应急预案,增强针对性和快速反应能力。
8.探索加强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服务
加快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培训、咨询等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建设。加强对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中介服务专业化、社会化、规范化。尝试创新安全检查方式,在工作中让中介机构参与,充分利用中介人员的专业水平,协助政府把对企业的安全监察检查工作做得更到位、更具指导性。比如,针对全市“三小”(小档口、小作坊和小娱乐场)场所和中小企业众多的特点,建立安全注册主任代理制,由其提供有偿服务,解决200人以上企业未配备安全注册主任的问题,指导帮助企业开展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同时也方便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监管人手不足等问题。
编辑 吕楠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