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位于山东省最南端,现辖市中、薛城、山亭、峰城、台儿庄5区和滕州市,总面积4563km2,总人口372万。枣庄市是一座因煤而建、因煤而兴的资源型城市, 工业结构主要以煤炭、建材、煤化工、机械制造等产业为主。其中煤炭年产量3000余万t,水泥4000余万t,分别在全省排第二、第一位。目前,枣庄的煤炭工业主要分为枣矿集团公司和地方煤矿两大部分,其中地方煤矿42处,核定生产能力1017万t。2007年,全市共生产原煤3281万t,其中地方煤矿生产原煤1017万t。
枣庄在安全生产监管方面曾有过惨痛的教训。2003年之前,几乎每年都有生产安全死亡事故发生。特别是2003年,滕州市木石煤矿“7·26”透水事故,一次死亡35人。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痛定思痛,从血的教训中认识到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市政府连续10年下发的每年的1号文件都是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市委、市政府每年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门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每年多次到煤矿召开现场会议,安排部署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市长每个月都要下井进行安全检查,形成了全市上下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合力。
近年来枣庄煤矿安全生产成效明显,地方煤矿连续5年没有发生3人以上死亡事故。5年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9起、死亡9人,平均年死亡1.8人,与1973~2003年30年间平均年死亡40.7人相比,平均每年减少死亡39人;5年间平均百万吨死亡率为0.15,创下煤矿安全生产历史最好水平。但由于一些煤矿经过多年的开采,相继进入衰老期,存在生产设备老化、地质情况复杂等问题,抵御事故灾害的能力不强。安全生产措施稍有疏漏,仍有可能发生重特大事故。
构建网络健全监管
为了稳定安全生产局面,避免事故发生,枣庄市在机构建设方面做了3件实事。
加强监管机构建设。在全省率先把安监局列为政府组成部门,明确安监局的执法监管地位;保留并强化煤炭工业局的职能,按照百万吨5人的标准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组建安全监察执法支队和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支队,均列为副县级全额事业单位,保证编制、职能、人员、经费“四到位”;各区(市)也成立了相应机构。全市80%以上乡镇建立监察中队,在各行政村和企业普遍实行安全监察员制度。建立健全“三级三线”监管网络,完善了安全监管体系。“三级”,即:区(市)政府、煤矿行业管理部门、煤矿自身的安全监管体系;“三线”,即:行政管理线、行业管理线、行政执法线。为充分发挥“三级三线”安全监管体系的作用,以煤炭管理部门为中心,创建了煤矿安全监察和技术管理2个网络,成立了安全执法稽查大队和煤矿安全技术管理服务中心。稽查大队主要是不间断地开展安全巡查,督查隐患治理、煤矿关闭措施落实情况,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煤矿技术管理网负责对辖区煤矿的技术指导、论证,各项技术措施的审查,对矿井生产计划审批、生产许可证年检、干部职工培训、图纸资料的管理、对煤矿安全“会诊”,排查事故隐患等具体工作。
实行驻矿安监站和安监员制度。枣庄市在全省率先在所有矿山设立安监站,平均每站选派4名监管人员,对作业现场实行24h不间断巡查。全市200余名煤矿、非煤矿山驻矿安监人员由安监部门统一下派、统一发放工资,定期考核、定期轮换;同时,强化安监员的职责权限,安监员一旦发现紧急情况,有权在第一时间内停产撤人。由于安监员及时预警,峰城区石膏矿山于2002年和2007年重大险情前成功撤出400多人和100多人,避免了2起特别重大事故。
突出重点夯实基础
优化矿井结构。多年来,枣庄市的地方煤炭工业以小煤矿为主,井架林立、星罗棋布、遍地开花、有水快流是枣庄市地方煤矿的特点。在乡镇煤矿整治前的1996年,共有乡镇煤矿147处,年产量720万t,平均每个矿煤产量不足5万t。由于地质条件复杂,事故隐患较大,造成事故频发。针对这种情况,全市实施了“三个一批”。“关闭一批”,即:在乡镇煤矿整顿中,关掉了79处小煤矿,削减原煤产量230多万t。“整合一批”,即:对具有一定资源,与周边煤矿相距较近、具有整合条件的煤矿,按照安全可靠、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原则,进行统一利用、统一规划、统一开采。共对11处煤矿进行了整合,提高了资源利用率和单个矿井的生产能力。目前全市没有私人办矿,滕州市、市中区已没有乡镇煤矿,全市计划在3年内全部淘汰陶枣、官桥煤田内的小煤矿。“发展壮大一批”,即:提高煤炭生产准入门槛,规定凡新建矿井其生产能力不得小于30万t。近年来,全市新建10余处30万t/a以上矿井,新增生产能力300余万t,其中30万t/a以上矿井产量可占90%,目前全市地方煤矿单井平均产量近25万t。
强化“双基”建设。枣庄市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双基”建设的目标和措施。市政府制定了双基建设考核标准,成立了“双基”建设工作考核小组,定期进行考核。坚持以点带面,典型引路,于2004年5月开始在全省率先开展了煤矿“双基”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活动。每2个月选2~3处煤矿召开一次“双基”建设现场会,书记、市长和分管市长、人大政协领导带领各区(市)、各乡镇的主要负责同志和煤矿矿长,深入煤矿、井下现场观摩、督导。目前,全市共投入“双基”建设资金1.5亿元,生产矿井全部达到“双基”建设标准,从根本上提高了矿井的安全程度。
推行科技兴安。枣庄市积极引导各煤矿企业加大安全技术投入,提高企业机械化、现代化安全监测和装备水平。对15万t以下的小煤矿,开展“五消灭一提高”活动(消灭木支护、消灭非标准轨道、消灭供电电源线路“T”接、消灭老旧杂设备、消灭落后生产能力、提高矿井安全生产装备水平)。在大矿强力推行采掘机械化、支护钢铁化、提运自动化、监管信息化基础上,部分矿井应用了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和井下“小灵通”通讯系统。投资5000余万元,在全省率先建立了覆盖全市煤矿的安全生产数字化监控网络,即煤矿安全生产监控系统和数字化调度室,形成了覆盖全市煤矿的安全生产数字化网络。
抓好安全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枣庄市明文规定,市、区(市)办煤矿矿长必须由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每处矿井除配备总工程师外,在全省率先配备专管“一通三防”、防治水的副总工程师。两年来,与中国矿业大学、山东科技大学联合分期分批对356名工程师和矿井管理人员进行了脱产培训,对考核合格者颁发任职资格证,做到人员持证上岗。定期举办安全培训班,2007年以来,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8095人。
编辑 吕楠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