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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会上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作者:佚名 来源:本刊 发布时间:2008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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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单位今年5月份在厂区举办了春季运动会。三车间刘某参加了拔河比赛,不幸摔伤造成骨裂。请问这种情况能否认定为工伤?

河北石家庄 韩 为

韩为先生:
来函收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企业组织运动会,目的是为增强企业凝聚力,促进职工的团结和集体荣誉感,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如果职工在参加此类活动中发生伤亡,却不能认定为工伤,由职工个人承担一切风险和损失,不仅显失公正,而且不符合我国工伤保险的法律精神。因此,对于职工刘某的受伤,贵单位应为其申请工伤认定,支付工伤待遇。但是,对于职工在单位组织的休假疗养或游山玩水活动中受伤,则不应按工伤处理。

施倚

责任编辑:lwl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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