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江都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在行政执法监察过程中,创新执法理念,积极推行4种执法模式,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一是推行“提醒”执法。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企业不良行为及尚未构成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进行提醒警示并限期整改,以防止和减少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二是倡导“前置”执法。对执法监察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矛盾进行摸底分析,研究对策,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并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是实施“亲和”执法。通过各种渠道深入企业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企业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管理有关规定,消除企业可能存在的对立情绪及侥幸心理,变被动服从为自觉遵守。
四是强化“服务”执法。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的工作理念,在优化服务中提高执法效率。从细微之处做起,坚持说好每一句话,接待好每一个人,办好每一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