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是一名农民工,已经在乡下老家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现来城里打工,一些工友又都参加了工伤保险。请问:参加了合作医疗,还有必要再参加工伤保险吗?如果再参加工伤保险,我们是不是还得花钱?
安 徽 张 娃
张娃先生:
来函收悉。
农村合作医疗和工伤保险,是两种目的不同的保障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集,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其目的是减轻农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而国务院发布的《工伤保险条例》,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而设立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解决工伤职工的工伤救治问题,还包括工伤职工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工伤职工康复等一系列问题。工伤保险的缴费,按照国家规定,是由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职工或雇工个人不用负担。
施 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