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云南省安全生产取得了明显成效。云南省安监局的工作思路有哪些新的亮点,采取了哪些措施,重点抓了哪些工作?为此,我们专程采访了云南省安监局段丽元局长。
记 者:采访您之前,我们也和局里的同志聊了聊,他们有个共同的感觉,在您2007年4月份从省民政厅副厅长调任省安监局长的1年时间里,云南省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绩,除了各类事故明显下降外,您在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方面花了很大的力气,特别是安全生产奖励经费已经纳入了省财政预算;《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颁布并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在省政府的领导下,在全省开展了“百组千人”隐患治理督查工作,等等。整个局的工作气氛、工作热情发生了很大变化。去年底对局领导班子进行年度测评的时候,全局同志给了你很高的评价,您的得分最高。
段局长:谈到去年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工作,感受很多,主要有3个方面:一是省委、省政府对我们的工作非常重视、关心,特别是秦光荣省长提出了“所有的发展必须首先确保安全发展,所有的投入必须首先保证安全投入,所有的责任必须首先落实安全责任”的“三个所有”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的地位和重要性;二是我们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省、市、县、乡(镇)四级的安全生产工作人员,都非常敬业和勤勉,他们的工作十分辛苦;三是在国家安监总局的关心指导下,全省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同心协力,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形成了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格局。
云南省的安全生产工作压力很大,一个突出特征是企业众多,规模较小,分布很散,这与我们云南的地理环境有关系。比如说,我们云南省的金属矿山有6100多家,数量上在全国仅次于山东省,广泛分布于全省16个州、市,基本上是一些小型民营企业,普遍存在安全生产基础差、投入少的问题,基层和基础工作十分薄弱。因此,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云南需要更强烈的责任感,更大的决心,更有力、更具体的一些抓落实的措施。一句话,需要付出更为艰辛的努力。这是我们云南在经济与社会发展不足、发展水平低的背景下做安全生产工作需要清醒认识和面对的。同其他兄弟省市相比,我们需要加倍努力。
一直以来,我们始终把队伍建设放在一个很重要的位置。因为事情都是要靠人去做的,如果没有人,没有队伍,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是实现不了的。但从云南安全监管队伍的情况看,各方面差距不小。省安监局2002年从省经贸委单独分出来,2003年才挂牌,成立的时间很短,我们州、市的安监局都是这样。因为成立时间短,安监人员数量不足,专业结构不完善,装备和办公条件很差。一个县局仅有五六个人,这在我们全省129个县(市、区)中是很平常的。很多县局连办公地点都是租借的。装备方面是赤手空拳去搞监管,排查隐患,遇到有毒有害气体,连自身都不能保护。顶天的责任,薄弱的基础,是当前我们面对的突出矛盾。去年到基层调研,我跑到4个州市,看到了基层的困难情况。我向分管安全工作的副省长汇报工作,他很惊讶经费如此少。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但赤手空拳是搞不了安全监管的。因此,要正视队伍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提升。我们积极向省政府汇报,争取编制和经费。从向编办和财政的一个基层工作人员开始汇报做起,争取支持。在机构编制方面,去年在省编委、省编办的关心支持下,我们局增加了两个处11个人员的编制;在经费方面,在省财政的支持下,分两批共补助了36个县安监局的经费,每个县(市、区)补助10万元的隐患排查治理经费,单独从省政府财政列支。钱不多,但是给大家一个信号,省局已经能够给下面解决一些问题。
我觉得,队伍要抓好,软硬两方面都要加强。软是指各级安监队伍的能力、素质要加强;硬是指装备、保障要加强。这样才能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发挥出作用来,得到社会的承认。去年我来省安监局以后,在装备方面还是争取到了一些条件,但是很难很难。在硬件建设上,如果不是靠从上到下的法律规定,而是凭个人过去的一些关系去争取,这样确实是不行的。
记 者:在经费保障上,一个是为36个县安监部门每个县补助了10万元隐患排查治理经费,另一个是把原在安监局经费中列支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奖励经费单列为省政府的开支,并争取了省政府的政策支持。可以说,这对基层的安全工作是实实在在的支持。
段局长:怎样一级为一级服务,一级为一级创造条件,是我特别希望、特别渴望的。我觉得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不仅是要给它一种责任,还要给它一种温暖,长期这样才能留下人的。我来了之后,把我们16个州、市129个县的工作状况、办公条件都作了了解。我到一个市里调研,一位安监局局长跟我说:“第一年和第二年干安全监管,觉得安全生产要求高,每次有事故呢,领导就亲自批示,甚至叮嘱你,确实觉得责任重大;但是干了几年后就觉得,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求很高,但在平时很多事情是没人管的,出不了我们自己的干部,自己的条件环境又十分艰苦。” 为此,我们争取省政府给予补助,用3年的时间完善县局的基本办公装备,继续对监管任务重、经济困难的县给予补助,这在我们分管的省长工作报告里也写了出来,这是很重要的事情。
在政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里面,一方面考核的措施和处罚要严厉,一方面也确实要用奖励来调动积极性。原来我们奖励各级政府的一等奖只有10万元,二等奖只有5万元,我们今年就积极争取政策,一等奖20万元,二等奖10万元,这样翻了一倍。原来我们考核直接监管的国有企业,考核一年下来,一等奖只有1万元,二等奖只有8000元。那是对国有企业啊,老总们那么大的责任,那么大的动作,兑现奖金只有1万元、8000元,还要给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分,怎么能激发他们的积极性?所以,我们向省政府请示,改变方法。原先这个奖励钱是省财政拿的,今年我们提出来,要给安全生产业绩优秀的企业,获一等奖的奖励10万元,获二等奖的奖励6万元,但这个钱由企业来拿,可以从他的费用成本里提取。给这样一个政策,企业的反映特别强烈的,觉得我们真的是为他们服务了。所以,我觉得办法总比困难多,面对一些困难应该怎样做,我觉得只要用心做,要带着感情做,就会解决。
记 者:您去年调任安监局长,首先抓的是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那么还有哪些是您非常关注的问题?
段局长:第二项重点工作,就是抓隐患的排查治理。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16号)下达后,我们抓住有利时机,把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纳入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工作。省政府出台了《云南省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的决定》,突出了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和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治理。
建立了重大隐患三级管理档案。对易导致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由省里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的部门建立一级重大隐患管理档案;对易导致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由州(市)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的部门建立二级重大隐患管理档案;对易导致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由县(市、区)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的部门建立三级重大隐患管理档案。
实行重大隐患三级政府挂牌督办。对需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每年由各级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的部门组织筛选并报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汇总后,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一级重大隐患由省人民政府挂牌督办;二级重大隐患由州(市)人民政府挂牌督办;三级重大隐患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挂牌督办。全省三级政府共挂牌督办重大隐患996个,省政府发文对100个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并在《云南日报》上进行公告。各级人民政府对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明确了隐患治理责任单位、督办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并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布。
治理责任单位执行隐患治理月报制度,每月底向督办责任单位上报进展情况,整改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半年。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涉及两个以上单位的,由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共同承担隐患的治理责任。同时,实行“四级四类”安全生产巡查制度,省、州(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分别成立了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四级四类”安全生产巡查组。要求乡(镇)巡查组每月对相关领域的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巡查一遍;县(市、区)巡查组每月对重点乡(镇)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巡查一次;州(市)级巡查组每季度对重点县(市、区)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巡查一次;省巡查组每季度对重点州(市)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巡查一次。去年省政府2次组织400多个督查组进行“百组千人”隐患排查治理督查行动,在全社会引起了很大反响。
第三项重点工作是,出台《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法》是从2002年出台的,我们云南的安全生产条例在去年之前一直没有出台。现在安全生产特点和要求就是依法治安,必须有法律的保证,这个是最重要的。监管工作虽然可以组织检查、发文件,但是最根本,最重要的就是通过法律层面来解决。去年我和大家一起努力,《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从纳入省人大的立法规划到出台,七八个月的时间,至少改了20次,座谈、论证、听取专家意见各个环节全部走了一遍,最后在省人大会议上得到肯定,当时我们松了一口气。省人大领导说,如果这个条例没有在本届常委会的最后一次会上通过,新一届政府能不能纳入规划,又是另一回事。去年这个条例的出台,紧紧结合总局和各省的好经验,是一个比较具有含金量的条例,其中培训,安全费用提取、安全风险抵押金等政策的落实,对队伍的要求,都是实实在在的,在我们的条例中明明确确地写进去。《条例》在两个“主体责任”上更加明确,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上更具权威性,在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条件上更加严格,在落实现行的安全生产经济政策上更具执行力,在生产安全事故的赔偿标准上更高,一些长期影响和制约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困难和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第四项重点工作,是强化政府的主体责任,把安全生产的考核作为省政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和指标。在云南省各级政府都在规范、清理考核和检查的情况下,虽然有些部门建议取消此项考核内容,但是经过我们的努力,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没有取消,被纳入了政府考核体系,这样极大地提升了安全生产的地位。
回顾去年的工作,这4个方面是在前任奠定比较好的基础上,所取得的提升和进步。
记 者:您原来从事民政工作,组织决定让您做安监局的局长,通过1年多的工作,您有何感触?
段局长:两者都是光荣岗位,都是民生工作十分重要的方面。作为我们从事具体工作的部门,我们能够为民生服务,在改善民生方面做一些具体工作是有意义的。我以前是从事民政工作的副厅长,分管救灾、救济。一旦自然灾害来临,民政部门要通过救灾让人民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的水喝、孩子有学上、生病能得到救治。安全生产是防范、遏制在生产经营中出现事故,也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民政部门是救天灾,现在是防人祸,但两者都是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要做好安全生产这项工作,确实要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很深的感情,怀着深深的感情去工作。在灾难面前,看到群众的无助和期待,再辛苦一点、再累一点都是应该的。组织上现在把我放在这个岗位上,我就要怀着深深的感情,怀着一种责任感去做,要尽职尽责才行。这是安全生产工作与救灾、救济工作两者的共同之处,有感情没感情不一样,一般地去做和带着感情用心做也不同,这是我感触最深的。
编辑:晓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