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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鑫“6·15”特大爆炸火灾的处置

作者:副总队长 孙伯春 来源: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 发布时间:2007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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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16日中午,浙江龙鑫化工有限公司“6·15”特大爆炸火灾事故灭火处置结束战斗,龙泉及瓯江下游转危为安。在这次事故处置中,我作为前沿总指挥,清楚地知道,目前最需要做的是抓紧总结经验教训,及时提供预防和处置化学灾害事故的有益经验。

临危受命

2006年6月15日8点零2分,位于欧江上游,距龙泉市区4.7km的浙江龙鑫化工有限公司(简称龙鑫公司)发生特大爆炸火灾事故。11点45分,我接到浙江总队张华锋总队长的命令,带领总队全勤灭火指挥部相关人员紧急出动。一路上火场信息不断传来,直觉告诉我这将是一场硬战、恶战。我感到肩上担子十分沉重,脑海里飞速酝酿着多种扑救方案。
到达现场后,实际情况远比预想的还要复杂:猛烈的火势、数量众多的危化品、高耸的化工装置、爆炸后的危房、需要保护的邻近罐区,这一切,让我倒吸了一口凉气。面对这一严峻考验,我立即作出部署,成立了前沿灭火指挥部并担任总指挥,在了解了事故单位的生产性质、工艺流程、爆炸燃烧物质、周围环境、参战力量等情况后,针对现场实际,凭借对化工火灾的研究,我果断地提出了4条措施:警戒区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进入现场施救的人员必须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厂方技术人员由消防人员配合,迅速对管道进行关阀断料,严防处置过程中发生连锁爆炸反应;现场消防部队调整部署,采取“积极控制,重点保护,逐片歼灭,强行堵漏,严防复燃”的灭火战术;扑灭后带来的大量污水,厂方必须设法控制流入江河而污染环境,环保部门必须实时跟踪监察。
17时,前沿灭火指挥部下达了命令,对2个大面积燃烧的贮罐区进行分割处理。首先,我们集中优势兵力,打击2号车间火势,同时对1号车间罐体实施冷却控制。正当火势得到有效压制时,距燃烧车间仅一路之隔的氢气储罐区沟渠内突然窜出火焰,这一情况的出现,意味着另一次特大恶性爆炸将要发生,而万一发生爆炸事故,现场1km2范围内将被夷为平地。当时,即使下令立即撤退,也很难在短时间内全部撤离到安全地带,而马上处置也许还有一线生机。生死抉择一瞬间,我毅然下达了快速组织扑救氢气贮罐区沟渠内明火的命令。在强势攻击下,一次特大恶性爆炸事故被成功遏制住了,氢气储罐区的安全、一线官兵的人身安全得以确保。20点10分,火场余火被彻底扑灭。

灾后反思

龙鑫公司“6·15”特大爆炸火灾事故,在处置中有效地避免了恶性发展,强行保护了重点,避免了厂毁人亡的惨剧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火灾损失,实现了灭火人员无伤亡、周围环境无污染的目的,其成功经验有以下5个方面。
1.联动机制彰显威力
爆炸火灾发生后,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公安部部长周永康、省委书记习近平等领导相继作出重要批示,并密切关注事故的处理工作。省公安消防总队、龙泉市委、市政府迅速启动了特大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及时调集了公安、消防、环保、安监、医疗等相关部门人员赶赴现场,各部门人员依据应急预案联动要求,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实施了外围警戒、人员疏散、污水拦截、环境监测、医疗救护、后勤保障等工作,为前沿灭火战斗和最后的成功处置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2.战术措施成功有效
各方力量到达现场后,针对现场情况和处置环境的复杂性、艰巨性,现场指挥部作出了“避免爆炸伤亡,防止环境污染,降低火灾损失”的战略决策,并采取了“积极控制、重点保护、逐片歼灭、强行堵漏、严防复燃”的战术措施,组织参战力量全面开展处置工作。处置过程中所有参战力量能始终围绕现场指挥部的战略意图,适时实施不同处置阶段的战术措施,特别是在现场及时设立的火场安全观察员发挥了积极作用。当现场发现燃烧车间内将有再次爆炸的危险,指挥部及时下达了撤退命令,有效避免了前沿阵地的人员伤亡;当发现氢气储罐区沟渠内窜出火焰时,又及时予以了强力处置;当厂区内污水处理池容纳不下大量的灭火水流时,又及时予以导流拦截,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火灾损失。
3.参战人员英勇善战
处置过程中,各级指挥员临危不乱,深入一线,坚持与参战人员并肩作战。尤其是火场前沿指挥部人员在人手少、任务重、现场环境复杂的情况下,既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还是火场安全观察员。他们一方面深入火场侦察火情,及时发现并处置了氢气罐区的火势而避免了特大恶性爆炸惨剧的发生;另一方面,带领参战官兵排难除障,深入火场腹地、燃烧罐区,进行灭火和实施泄漏残液导流;紧急关头时还和战士一道手握泡沫枪打击火点。
4.协同作战配合有序
这次“6·15”特大爆炸火灾的成功处置,得益于消防部队开展的扎实有效的全员岗位大练兵活动。近年来,浙江省消防部队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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