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矿井必须从采掘生产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聚(√)
52.充填法管理顶板时,矿井瓦斯涌出量较小。(√)
53.矿井瓦斯涌出量与工作面回采速度成反比。(×)
54.降低封闭区域两端的压差可以减少老采空区瓦斯涌出(√)
55.低瓦斯矿井中,如果个别区域相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0 m 3/t,该区仍按低瓦斯矿井管理。(×)
56.低瓦斯矿井中,如果个别区域有瓦斯喷出现象,则该区按高瓦斯矿井管理。(√)
57.一般来说,煤巷、半煤岩巷掘进可以采用抽出式通风。(×)
58.一般来说,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可以采用抽出式通风。(×)
59.瓦斯喷出区域、高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应采用三专供电。(√)
60.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时间,可以选在瓦斯涌出量较小的一个月份进行。(×)
61.有其他可燃气体的混人往往使瓦斯的爆炸下限降低。(√)
62.因为粉尘是固体,所以飘浮在空气中的煤尘不会降低瓦斯的爆炸下限。(×)
63.惰性气体的加人可以升高瓦斯爆炸的下限,降低其上限。(√)
64.采煤工作面瓦斯积聚通常首先发生在回风隅角处。(√)
65.除总进风、总回风外,采区之间应尽量避免角联分支的出现。(√)
66.对于瓦斯涌出量大的煤层或采空区,在采用通风方法处 理瓦斯不合理时,应采取瓦斯抽放措施。(√)
67.专用排瓦斯巷内不得进行生产作业,但可以设置电器设备。(×)
68.采煤工作面大面积落煤也会造成大量的瓦斯涌出。(√)
69.地面大气压的变化不会影响井下瓦斯的涌出。(×)
70.用局部通风机排放瓦斯应采取“限量排放”措施,严禁“一风吹”。(√)
71.有爆破作业的工作面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的瓦斯检查制度。(√)
72.回风道内不准进行焊接作业。(√)
73.井下严禁使用电炉或灯泡取暖。(√)
74.瓦斯检查人员发现瓦斯超限,有权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并向有关人员报告。(√)
75.井工煤矿必须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
76.有高瓦斯区的低瓦斯矿井无须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
77.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半年至少一次。(×)
78.分区通风要实行分区管理,矿井的通风系统应力求简单,对井下各工作区域实行分区通风。(√)
79.对于自燃倾向性比较严重的煤层不宜采用移动泵站排放瓦斯。(√)
80。断层等地质构造带附近易发生突出,特别是构造应力集中的部位突出的危险性大(√)
81.煤层顶底板与煤层的接触面光滑程度和煤与瓦斯突出没有关系。(×)
82.开采保护层之前,一般应首先选择无突出危险的煤层作为保护层。(√)
83.地质构造应力集中是突出的必要条件。(√)
84.随开采深度增加,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增加。(√)
85.煤与瓦斯突出分布不受地质构造限制。(×)
86.专用排瓦斯巷内的支护形式没有限制。(×)
87.每个人井职工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
88.临时抽放瓦斯泵站应安设在抽放瓦斯地点附近的新鲜风流中。(√)
89.高瓦斯矿井、有高瓦斯区的低瓦斯矿井必须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
90.停工区瓦斯浓度达到3%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
91.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和穿化纤衣服下井。(√)
92停风或瓦斯超限区域内严禁作业。(√)
93.开采保护层时,要同时抽放被保护层的瓦斯。(√)
94.一般情况下,保护层的采空区内可以随意留煤柱。(×)
95.煤层瓦斯含量包含两部分,即游离的瓦斯量和煤体吸附的瓦斯量。(√)
96.专用排瓦斯巷必须贯穿整个工作面推进长度且不得留有盲巷。(√)
97.掘进工作面断面小、落煤量小,瓦斯涌出量也相对较小,瓦斯事故的危险性较小。(× )
98.对于采煤工作面应特别注意回风隅角的瓦斯超限,保证工作面的供给风量。(√)
99.安设局部通风机的进风巷道所通过的风量要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风量,防止产生循环风。(√)
100.有计划停风时,局部通风机停风前,必须先撤出工作面的人员并切断工作面的供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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