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钳工
1.所用工具必须齐备、完好、可靠,才能开始工作。禁止使用有裂纹、带毛刺、手柄松动等不符和安全要求的工具,并严格遵守常用安全操作规程。
2.开动设备、应先检查防护装置、紧固螺钉以及电、油、气等动力开关是否完好,并空载试车检验,方可投入工作。操作是应严格遵守所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3.设备上的电气线路和器件以及电动工具发生故障,应交电工修理,自己不的拆卸,不准自己动手敷设线路和安装临时电源。
4.工作中注意周围人员及自身安全,防止因挥动工具、工具脱落、工件及铁屑飞溅造成伤害。两人以上一起工作要注意协调配合。工件对方应整齐,放置平稳。
5.吊和搬运重物,应遵守起重工、挂钩工、搬运工安全操作规程,与行车工密切配合。
6.高作业应遵守高处作业的有关规定,工作前应检查梯子、脚手架是否坚固可靠及有防滑措施。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里不准放在其他地方。安全带应扎好,并系在牢固的结构件上。不准穿硬底鞋,不准打闹,不准往下面仍东西。
7.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经过安全检查,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如有使用I类工具,必须使用绝缘手套,站在绝缘干燥的场地上或者使用漏电保护器;在金属器内及潮湿、狭窄环境内,使用II类工具,应配用安全隔离变压器或配用漏电保护器。手持电动工具使用期每达3个月时,应送交有关责任电工检查登记。
8.用手提照明灯应采用安全电压,禁止直接使用220伏。电气插头、插座破损,应请电工及时更换,不得侥幸使用或直接使用线头插入插座内。
9.作台钻作业,严禁戴手套,工件应压紧,不得用手拿工件进行钻、铰、扩孔。
10.作完毕或因故离开工作岗位,必将设备和工具的电、气、水、油源断开。工作完毕,必须清理工作场地,将工具和零件整齐地摆放在指定的位置上。
二、机修钳工
1.作开始前,先检查电、液、气动力源是否断开。在开关处挂“正在修理禁止开动”的警示牌。必要时应将开关箱上锁或设人监护。如果机器与动力未切断时,禁止工作。
2.装卸侧面机件时,如齿轮箱的箱盖,应先拆下部螺钉,装配时应先紧上部螺钉;重心不平衡的机件拆卸时,应先拆离重心远的螺钉,装时先装离重心近的螺钉;拆装弹簧时,应注意防止弹簧崩出伤人。
3.卸下来的零件,应尽量放在一起,并按规定安放稳妥,不要乱丢乱放,有回转机构则应卡死,不让其转动。
4.人力移动机件时,人员要妥善配备。多人搬抬应有一人统一指挥,工作时动作要一致。抬轴杆、螺杆、管子和大梁时,必须同肩。要稳起、稳放、稳步前进。搬运机床或吊运大型、重型机件,应严格遵守起重工、搬运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5.刮设备或机床导轨面时,工件底部要垫平稳,结合面应保持水平。用千斤顶时,支承面要垫牢实,以保安全。
6.研操作时,被刮工件必须稳固,不得串动,校准工具必须装有固定拿手环或吊环。两人以上做同一工件时,必须注意刮刀方向,不得对着人体部位挑刮。往复研合时,手指不准伸向研合面;研合板运行位置应适度其重心,不得超出工件研合面范围,防止滑落。机动研合时。需有专人看守电气开关或装有联锁装置。
7.用工具时,应按钳工常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正确操作。
8.作地点要保持清洁,油液污水不得流在地上,以防滑倒伤人。
9.洗零件时,严禁吸烟、打火或进行其他明火作业。不准用汽油清洗零件、擦洗设备或地面。废油要倒在指定容器内,定期回收,不准倒入下水道。
10.器设备上的安全防护装置在按装好之前,不准试车,不准移交生产。
11.修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事先必须经过卸压、清洗、置换或中和,清除室器内气、液、渣,并采取通风措施房客操作。
12.遵守“一般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三、装配钳工
1.遵守“一般钳工”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造钳工常用工具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将要装配的零部件有秩序地放在零件存放架或装配工位上。
3.按照装配工艺文件要求安装零部件并进行测量。如需在按节拍强迫流水线装配线上进行装配,必须在装配没一个节拍完结之前,将工、卡、量具从产品上取下,并将本工位装配情况通知下一个工位。
4.在总装输送步移或连续运行时,不得横跨装配线行走或传递物件。
5.使用电动或风动扳手,应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不用时,立即关闭电、气门,并放到固定位置,不准随地乱放。
6.采用压床压配零件,零件要放在压头中心位置,底座要牢靠,压装小零件要用夹持工具。
7.采用加热水炉、加热器或感应电炉加热零时,应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采用专用夹具来夹持零件。工作台板上不准有油污,工作场地附近不准有易燃易爆物品,热套好的组件不得随地乱放,以免发生烫伤事故。
8.实行冷装时,对盛装液氮或其它制冷剂的压力容器气瓶的使用、保管,应严格按气瓶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取放工件必须使用专用夹具,戴隔热手套,人体不得接触液氮或冷却了的工件。撒在地上的液氮要用扫帚扫到低处,用硬板盖上,不准用手直接清扫。
9.大型产品装配,多人操作时,要有一人指挥,同行车工、挂勾工要密切配合。高处作业应按规定设置高平台,并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停止装配时,不许有大型零部件吊、悬于空中或放置在有可能滚滑的位置上,中间休息应将未安装就位的大型零件用垫块支稳。
10.进行零件动平衡时,要遵守动平衡机安全操作规程 。无关人员不得接近运行中的动平衡机。静平衡时,不准拭摸工件转轴,也不要抬着工件的轴头上下工件,以免扎伤手指。
11.产品试车前应将各防护、保护装置安装牢固,并检查机器内是否有遗留物。严禁将安全保护装置有问题的产品交付试车。
四、划线钳工
1.平台周围要保持整洁,1米内禁止堆放物件。
2.所用手锤、样冲等工具要经常检查,不得有裂纹、飞边、毛刺,顶部不得淬火,手锤柄要安装牢固。
3.所用的千斤顶,必须底平、顶尖、丝扣松紧合适,滑扣千斤顶严禁使用。当用千斤顶调整好划线基准后,对工具一定要支牢垫好。在支撑大型工件时,必须用放木垫在工件下面,必要时要用行车帮助支放垫块。不要用手直接拿着千斤顶,严禁将手臂伸入工件下面。工件较准后,不得单独使用千斤顶作支撑,应加辅助垫块,防止千斤顶失稳。
4.划针盘用完后,一定要将划针落下紧好,放置适当。
5.所用的紫色酒精用完后应盖紧,在3米内不准接触明火,不准放在暖气片上。
6.大型工件翻身划线,应配合行车工,遵守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工件没有支撑牢靠,不得撤离行车。
7.禁止在划线平台上敲击、锤打、坐人或堆放其他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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