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工作性质属于服务业,在一次上班工作时间里。我因制止他人(顾客)损害公司财物的行为被顾客殴打致伤。鼻骨骨折及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经公安局法医鉴定轻伤二级)住院半月,先由我老婆请假照顾我,后因她厂里扣她1500元工资,在这样下去就整个月工资没了,她只好回去上班。我也就无人照料,生活起居不便。在未完全康复的情况下办理出院的。后查出打伤我的人是个神经病,无监护人。公司和劳动部门已经认定工伤,但赔偿还没出。公司只帮我出了治疗费。我想知道我能否想公司追讨精神赔偿和营养补助?以及我老婆的误工费和住院期间俩人生活费和伙食?能有多少?
最佳答案:
1.工伤待遇。(1)可以按一个人的标准要求单位支付护理费,没有生活费和伙食等,护理费涵盖了这些;(2)你本人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由单位按原工资待遇发放;住院期间有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是否有伤残待遇,需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工伤无精神赔偿和营养补助。
2.侵权赔偿。侵权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又没有监护人的,无法获得侵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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