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根据《安全生产法》、《港口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9号)相关规定的要求,为满足港口企业、设计单位和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开展安全管理工作需要,部组织编制了《港口安全设施目录》,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4年6月23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港航(港口、航道、航务、航运、水运)管理局,部水科院,部办公厅文秘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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