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友们在一起工作互相帮助,这是一种美德。生活中、工作中都需要这种传统的美德,有了这种美德,不当可以增强彼此之间的团结,而且也可以促进和谐社会、和谐企业的建设。虽然我们提倡这种美德,但是,在安全生产过程中还是要注意到过分发扬这种美德也会为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不利因素。如果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处理不好这种关系,记忆使美德演变成事故隐患,导致事故的发生。
某企业甲乙两名职工平时相处十分友好,在工作上互帮互助。一次,甲叫乙帮他看着设备,自己外出办私事。乙虽然平时也经常帮助甲看设备,可是终归对甲的设备操作不太熟悉,这次因为误操作,导致事故的发生,乙因此受伤。
还有一个企业两个相邻的岗位,平时也能互相帮助。当一岗位操作工暂时离开,就叫相邻岗位帮他看设备。相邻岗位操作工在帮助备料过程中,因为自己岗位正在操作,稍一分心,备料时出现冒料事故。冒出的易燃物料随着地下沟流到下方向,巧遇维修动火,引发火灾事故的发生。
上面两起事故都是由于操作工在生产过程中因为帮助别人照看设备引发的,这种应了一句话;好心办坏事!其实在原化工部颁发的《四十一条禁令》明文规定,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不能乱动。此条禁令的颁布有两个层面意义:其一为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自己不熟悉,容易出现误操作,诱发事故的发生;其二为因为不了解设备的使用具体情况,在操作中因为情况不明,导致误操作,对自己,对他人造成伤害。
表面上看来,即便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平时也非常熟悉,可以操作。其实,即便对设备很熟练就能操作,还存在一个问题,就是很可能对现在的设备使用情况不太了解,为设备分管人留下隐患,到事故的发生。还有一种情况是自己也有岗位,再去动别人的设备,容易导致注意力不集中,不利于安全生产工作。
互帮互助是值得大力提倡的,但是也要讲原则,按照有关制度和规程执行。不能把不利于安全生产的互帮互助也当成一种美德,否则的话,这种美德也就变味了。只有在遵章守纪的大前提下开展互帮互助,才能更好的把工作做好,同时增强工友之间的感情。最后还是那句老话,互帮互助不要好心办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