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委宣传部、教育厅(教委、教育局)、文化厅(局)、新闻出版广电局、总工会、团委、妇联,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中央主要新闻单位,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实施全民安全文明素质提升工程,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整体本质安全水平,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教育,实施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工程。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个观念必须在全社会牢固树立起来;要把公共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体系,推动安全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加强安全公益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和公众情绪,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来维护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要做到一方出事故、多方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加强新时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二)实现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迫切需要全面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当前,我国安全生产状况虽然总体向好,但仍处于事故的多发期易发期,重特大事故多发势头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全社会的安全素质虽然明显提升,但安全发展观念和安全红线意识树立得还不够牢,安全知识和技能水平总体偏低,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问题时有发生,由人的不安全行为酿成的事故占事故总量90%左右。深入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对于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提升全民安全文明水平,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继续减少事故总量、增强群众安全感具有重要意义。
(三)始终坚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正确方向。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和新闻媒体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在观念引领、知识传播、舆论推动、文化支撑等方面的特殊重要作用,始终坚持党性原则和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始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和正面宣传为主,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使安全发展观念更加深入人心,全社会安全文明程度明显提高,人为因素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明显减少,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明显提升。
二、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重点工作
(一)重点做好安全发展观念的宣传教育。要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大力宣传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观念,大力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树立安全红线不可逾越的鲜明导向,使各级党委政府将安全生产作为最大的民生、最过硬的政绩、最重要的软实力,使企业将安全生产作为第一责任、第一效益、第一品牌和最核心的竞争力,引导全社会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就是保生命、保健康、保幸福,进一步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
(二)重点做好安全生产形势任务的宣传教育。要辩证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既要大力宣传总体向好的发展态势,引导全社会坚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信心,又要客观介绍依然严峻复杂的客观现实,引导全社会增强安全生产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要通过历史变化、现实成就和国际比较,引导全社会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反复性,形成全社会对安全生产形势的理性认识和合理预期。要及时回应安全生产热点问题,通俗易懂、图文并茂地阐释安全生产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干。
(三)重点做好安全生产措施和经验的宣传教育。要深入宣传阐释当前和“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和重点措施,大力宣传党和政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坚强决心、重大举措和明显成效。要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重中之重,强化相关方法措施的宣传。要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挺在前面,深入阐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和党委政府领导责任的具体内容和明确界限,推动树立安全生产责任不可推卸、安全生产任务必须落实的鲜明导向。要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理念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和体制创新的措施,为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人物事迹,纳入道德模范、时代楷模、最美人物等系列宣传,充分展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心系生命、忠于职守、敢于担当、无私奉献、攻坚克难的高尚品质和精神风貌,树立安全生产新风正气。
(四)重点做好安全生产法治的宣传教育。要深入宣传依法治安在实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方面的重要意义,深入普及以《安全生产法》为核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大力宣传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业和从业人员等各方面安全生产的权利、义务,推动树立安全生产法治信仰、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要认真讲好安全生产法治故事,直播公开审判案例,公布企业的安全生产不良信息和安全生产“黑名单”企业,推动树立安全生产法律不可践踏的鲜明导向。要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定期曝光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企业及其负责人。要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凝聚形成安全生产人人了解、人人参与、人人监督、人人自律的合力。
(五)重点做好安全生产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要通过撰写报道、制作节目、开展活动等方式全面普及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生产生活安全知识,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安全文明素质。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升按章作业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全面提高风险辨识、隐患排查治理、事故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互救能力。要针对重大活动、重要节日和重点时段,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宣传。
(六)重点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警示教育。要围绕容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重点时间节点、关键薄弱环节,强化季节性动向性安全生产预防预警宣传。要突出应急响应、事故原因分析、问题整改和人文关怀,及时准确公开重特大典型事故的信息,稳妥做好生产安全事故报道。要突出事故原因剖析、事故教训警示,提醒各地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发生,切实做到一地出事故、全国受教育。
三、着力构建全媒体、分众化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一)加大主流媒体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将安全生产纳入年度宣传重点工作,推动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安全监管和宣传部门协同配合、新闻媒体积极参与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体系,定期共同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议题、新闻线索和报道素材,确保安全生产实际工作和宣传报道同部署、同推进。要统筹协调所属主流媒体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推动中央和地方党报、党刊、电视台、广播台等分别开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固定栏目,增加版面、时段和频次。要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安全生产主题采访活动,形成规模效应。要认真做好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报道和舆论引导,确保舆情平稳有序,维护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中央主流媒体要主动策划,创新方式手段,把握时度效,推出一批有影响力的新闻报道。
(二)加大行业媒体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要大力支持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所办媒体创新发展,支持行业媒体主动设置议题,加大权威新闻、首发新闻、独家新闻、深度报道、系列评论工作力度,与安全生产工作形成良性互动。鼓励各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面向各级领导干部免费赠阅安全生产报和安全生产杂志等安全生产专业报刊。
(三)加大安全生产网站群建设力度。要统一技术标准和基本规范,建设安全生产网站群,实现优势互补和工作联动。创新网站宣传形式,多用数字化、图表、音频、视频等展现信息。拓展网站互动服务功能,办好公众建言献策专栏和情景化导航服务系统。建立安全法规标准、事故案例、视频课程、统计数据等信息资源库,为公众查询提供服务。与门户网站建立共建共享工作机制,提升安全生产信息传播力影响力。
(四)加大安全生产新媒体建设力度。市(地)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开通安全生产政务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和手机报,充分发挥新媒体交互性、贴近性等特点,坚持同一内容多媒体生产、多渠道传播、多形态展现,努力做到“用户在哪里,我们就覆盖到哪里”。要团结安全生产专家学者和责任感强、影响力大、受众面广的网络名人,强化互粉互联。要强化安全生产网络评论工作,正确引领网上舆论。各级安全监管监察干部要以个人名义开设微博、微信,自觉关注、宣传安全生产工作。
四、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
(一)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要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健全制度,明确机构和人员,保障经费需求。严格落实先培训后上岗、每年再培训、转岗再培训和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标准培训制度。继续推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推动企业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建立安全宣誓、岗位安全描述、班前安全会等制度。广泛开展送安全知识上门活动,努力解决中小企业安全教育无人管和管不好等突出问题。
(二)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学校。要把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认真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在课堂教学、社会实践、团组织和少先队活动中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内容。推动中等、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加大安全教育力度。推动各类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安全应急演练、开展一次安全专题讲座,定期在校园广播、电子显示屏、校园网、校刊板报等宣传阵地刊播安全教育内容,在教室、餐厅等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提示专栏。
(三)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机关。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机关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等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树立安全培训不到位就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纳入各地党校和干部培训课程,把相关典型案例教学作为重要抓手之一,编印、发放安全生产教育读本,拍摄并组织观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片,设计安全生产教育系列挂图和宣传画在机关宣传栏、橱窗、食堂等场所张贴,举办安全生产教育专题讲座等。
(四)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社区。要在社区、住宅小区因地制宜设置安全生产宣传牌(栏)、橱窗,在小区楼宇电视、户外显示屏、广播等经常性播放安全常识。要发动社区老年协会、老年大学、物业管理公司、志愿者组织等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要制定社区专兼职安全宣传员制度。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安全社区”、“平安社区”、“文明社区”等创建、评定内容。
(五)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农村。要推动农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在集市、村庄公共活动场所等地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橱窗、标语,利用文化活动站、学习室、乡村广播等,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要利用农闲、节庆、民俗活动和农民工返乡等有利时机,集中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要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生产文艺作品创作和演出,把安全教育纳入文化下乡、送电影下乡和群众文化等活动。
(六)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家庭。要定期在中小学生中开展“安全伴我在校园”、“我把安全带回家”主题征文、演讲等活动,努力发挥“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作用。要把安全教育作为“文明家庭”、“五好家庭”等活动创建内容。鼓励企业面向家庭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筑牢家庭安全生产防线。
(七)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公共场所。各地区要在重要场所、重点地段、重要区域以及高速路口、过街天桥、道路隔离带、护栏、灯杆等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在电子显示屏等持续滚动播出安全生产知识。要开展“安全宣传进影院”活动,推动影院播放公益安全生产宣教片。要积极建设安全科普体验场馆,开发安全体验项目。
五、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一)认真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要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文艺巡演,书法、绘画和摄影作品展览,安全生产公开课,安全生产巡回演讲,安全生产主题征文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建立“安全生产万里行”全市行、全省行和常年行工作机制,组建相对稳定的专业队伍,制作“安全生产报告”等调查性栏目,强化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会同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层层策划打造安全隐患曝光平台、生死之间安全生产警示录、守护生命主题演讲、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精品力作。
(二)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要将安全生产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创建内容,加大指标考核权重。要建立完善与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行业协会等群众团体和社会组织的沟通合作机制,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创建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
(三)认真开展安全文化精品创作展播活动。要推动相关专业团队创作安全生产主题公益广告、影视剧、动漫、微视频、游戏等作品,分门别类地宣传普及企业、机关、社区、家庭等安全生产知识。要搭建平台、加强指导,积极扶持安全生产广播、电视节目以及电影、电视剧的制作和播出,定期开展安全生产优秀剧目、图书、影视片、音乐作品评选推介活动,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好新闻评选和优秀作品展映展播。要鼓励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文艺活动,通过举办群众喜闻乐见的专题晚会、巡回演出、文艺汇演等普及安全生产知识。
六、全面加强支撑保障能力建设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坚持党对新闻舆论工作的领导,坚持党管宣传、党管媒体、党管网络,严格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要层层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年度宣传教育计划,定期进行宣传效果评估,督促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区党委宣传部门和政府安全监管、教育、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分管负责人要直接负责,逐级制定具体措施,落实工作责任。要把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与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要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和目标考核重点内容,研究建立全民安全意识评估指标体系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绩效评估体系。要大力宣传推广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工作。
(二)强化制度建设。要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定期研究机制,定期策划重点宣传议题,围绕阶段性选题挖掘线索、广开渠道,上下联动、形成声势。要层层建立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布会制度,确保发布流程、发布语言和发言人制度化、机制化。要完善宣传教育内容审核制度,严肃纪律,规范行为,对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方式、程序、权限及责任追究等作出明确规定。要完善舆情研判制度,做到专人负责,监测全天候、处置即时化。要完善敏感事件应对制度,建立预案,提早研判,第一时间有效回应,澄清谬误,明辨是非,切实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要建立快捷有效的沟通机制,使不同平台、不同层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按照一个立场从不同角度同时有效发声,凝聚力量,形成声势。
(三)强化队伍建设。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工作,把专业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配置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岗位。要继续抓好安全生产新闻发言人、专家、记者和通讯员、网络评论员和安全生产监督员五支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党和人民放心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队伍。要强化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队伍的专题培训,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舆论引导能力。要推动市(地)级以上有关部门组织安全生产宣讲团,建设自愿从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志愿者队伍,经常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宣讲活动。
(四)强化经费投入。各地要列支专门经费用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实行分级投入、分级管理。要争取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支持,实施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和能力建设。要建立从安全责任险、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政策机制。要拓宽社会资源进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途径,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捐助,拓宽市场化的筹资渠道。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
文化部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