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复习要点题点(三)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复习要点题点(三)
2、注意知识的衔接和记忆的联系
一是某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中对安全生产的具体管理规定和其对应的法律责任有联系。
如《安全生产法》第二章中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作出了27条规定,违反此27条对应的法律责任在第六章中都有涉及。
二是安全生产法作为母法和普通法与众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都有联系。
如对于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的规定:
《安全生产法》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不含建筑、民爆)
再如关于工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
《安全生产法》: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
《职业病防治法》:1)对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 2)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时,有权要求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向政府有关部门建议采取强制性措施;3)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有权参与事故调查处理;4)发现危及劳动者生命健康的情形时,有权向用人单位建议组织劳动者撤离危险现场,用人单位应当立即作出处理。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
对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
产生严重职业中毒危害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向政府有关部门建议采取强制性措施;
发生职业中毒事故时,有权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发现危及劳动者生命、健康的情形时,有权建议用人单位组织劳动者撤离危险现场,用人单位应当立即作出处理。
《矿山安全法》:工会发现矿山企业出现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建议;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矿山企业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例1.依据《矿山安全法》的规定,矿山企业工会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时,有权()。(06、07考题)
A.要求立即停止作业
B.要求限期改正
C.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
D.提出解决的建议
再如:无论《安全生产法》,还是《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都规定: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例2.依据《安全生产法》,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 )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06、10年考题)
A.及时、准确、合法
B.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C.公开、公正、公平
D.实事求是、尊重科学
《安全生产法》: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均为高危行业),应设置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管理人员。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包括: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职业病防治法》: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配备专职的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医师和护士;
《安全许可证条例》: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包括: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是不同法律文件对同一个问题的规定相同或相近。
如多部法律文件对未成年人的劳动保护规定是相同的:
《劳动法》: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矿山安全法》:矿山企业不得录用未成年人从事矿山井下劳动。
《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用人单位禁止使用童工;不得安排未成年人和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
再如对中介机构中注册安全工程师的配备要求: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人员30%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无论甲级还是乙级评价机构)按照不少于专职安全评价师30%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再如对“三同时”的规定:《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建设项目的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都有相同或相近的规定。
再如对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的规定:
《安全生产法》: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简称建设项目),应当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建设项目,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安全条件审查。
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委托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条件的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下列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分别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论证和安全预评价:
1)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
2)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
3)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
4)化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军工、公路、水运、轨道交通、电力等行业的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
再如对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备案规定:
《安全生产法》: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矿山安全法》:矿山建设工程的设计项目,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并按照国家规定经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批准,安全监管部门参加审查。
《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卫生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
《消防法》: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对其它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对应《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有更具体的规定。
其它的考生可以自己归纳总结,如:
不同法律文件对高危单位事故应急预案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规定、设立应急救援组织的规定;
安全出口与安全距离的规定;
对工程项目发包的安全管理规定。
………
四是注意《刑法》、《行政处罚法》与其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法律责任部分内容的联系。
大部分的法律、法规、规章中都有违反有关规定应负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条款,其处罚力度与上述2个法律文件有关。
五是注意《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联系。
六是《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有关矿山企业安全监督管理、事故隐患、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等内容有联系。
七是《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联系。
八是《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突发事件应对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中有关事故等级及报告规定方面内容的联系。
九是注意《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对于职业危害告知及紧急处置其内容与《职业病防治法》基本相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中对职业危害的管理规定类似《职业病防治法》中的对职业病危害的管理规定。
十是《消防法》与《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衔接问题。
十一是《危化品条例》、《烟花爆竹条例》、《民爆物品条例》对生产、储存、运输等方面的规定基本相同。
十二是对各类许可证的申领程序与《行政许可法》中行政许可的办理规定相同。
总之,可以根据知识的联系点来加强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