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论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
深入扎实推进各项基础工作
—— 五论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
■□本报评论员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此次国务院《意见》提出着力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是继承发扬以往各项行之有效对策措施,基于现有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安全生产实际,提出的一项针对性极强的重大举措。
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进程中,处于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高峰期,安全基础仍然比较薄弱,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参差不齐,标准化建设进展不平衡,隐患风险查控体系不完善,职业病危害防治仍有不少盲区、空白等。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是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根本途径。这就需要从夯实安全基础工作做起,需要把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思想和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建设的每一个环节,使之成为衡量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标准,自觉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实现安全与发展的有机统一。
近年来,很多地区和单位自觉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把安全真正作为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使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建立在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得到切实保障的基础之上,确保人民群众平安幸福地享有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成果。实践证明,那些长期坚持在硬件和软件上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地区、行业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往往事半功倍、成效显著,安全生产形势能够持续稳定好转,反之则易事倍功半、进三退一,甚至事故屡屡反弹。
夯实安全基础工作,需要凝神静气深入调研、明确目标。一切实际工作者必须向下作调查。安全生产是一项综合的系统工程,夯实安全基础的相关措施、决策,必须基于翔实、全面的调研数据。严格准入、隐患查治、标准化建设、职业病防治等基础性工作,相关数据的采集、分析、整理,乃至工作目标、措施的提出,都必须长期不懈地全力以赴,坐得住冷板凳,不跟风走形式,更不能拍脑袋提目标。
夯实安全基础工作,需要因地因时分清重点、有的放矢。安全基础工作往往带有普遍性特点,但具体的措施也有各自的特殊性,区域、时期、单位不同,相应的工作重点也有所不同。主次不分或者照搬现成经验,工作效果就会打折扣,相关资源、人力投入也会加大损耗。夯实安全基础,既要坚决贯彻中央及上级的各项重要决策部署,又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因时制宜,针对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查漏补缺。
夯实安全基础工作,需要不断制定完善标准、严格考核。夯实安全基础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工作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它将贯穿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始终。做好这项工作,需要有打“阵地战”和“持久战”的决心和勇气,需要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完善标准予以强力推进,相关目标、措施需要在实践中检验并不断完善。要通过及时公开结果、奖优罚劣等措施,充分调动各方参与此项工作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