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
加强救援能力 完善预警机制 |
——五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强调要建设更加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并提出了三项具体要求,即加快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机制、完善企业应急预案。
民生问题,安全第一。拯救生命,重于泰山。近年来,国家和一些地方依托国有大型企业,建设了一批矿山、危险化学品等应急救援基地。在今年“3·28”王家岭透水事故等应急救援中,在汶川地震、玉树地震等重大灾难发生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的统一部署,迅速响应,以大无畏的精神,克服种种困难,展现服务大局意识、英勇善战传统、科学救援能力,为抢险救灾工作作出了突出贡献。
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国目前的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在有的事故灾难抢险救援中,暴露出装备水平低、跨区域救援能力弱、保障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大量事故案例分析还显示,一些企业危机意识淡薄、不能准确判断事故征兆、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等,也已成为事故伤害加重的重要原因之一。
为此,国务院《通知》有针对性地就应急救援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具体的措施。
建设更加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就要进一步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我国借鉴国外一些国家的成功做法,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整合应急救援资源,在产煤大省同时考虑到区域救援响应范围,依托国有大型煤炭企业,先期加快建设山西大同、河北开滦、黑龙江鹤岗、安徽淮南、河南平顶山、四川芙蓉、甘肃靖远等7个国家矿山救援队。对这一“国家队”的建设,《通知》同时明确,由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予以支持,配备性能可靠、机动性强的装备和设备,并保障必要的运行维护费用。同时,《通知》还对公路交通等6个行业领域,以及各地、各部门和各行业的应急能力建设提出了要求。
建设更加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就要建立完善的企业风险分析和预警机制。《通知》指出,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每月进行一次风险分析。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并建立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报备制度。实践一再证明,早期预警可以有效防止事故的发生,体现了预防为主的思想,即使事故已经出现,早期预警也能有效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而企业开展定期风险分析,符合现代风险管理理念,为企业实现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政府部门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监察作出探索。
建设更加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还要提高企业的应急响应速度。时间就是生命,应急响应速度与事故伤亡数量密切相关。《通知》提出,要完善企业应急预案,企业预案与政府预案须保持衔接。要定期举行应急演练,平时听过、看过、学过、练过,关键时候才能不慌不怕、有勇有谋。《通知》还特别赋予现场管理人员遇险直接决策权,并明确因撤离不及时造成人员伤亡的要从重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这一举措也将有效减少因重经济效益轻安全生产,决策失误、延误导致造成人员伤亡悲剧的再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