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问题:奖之不当 罚之有道
闯红灯问题:奖之不当 罚之有道
河北石家庄文明办与公安交管部门在对“红灯止步第一人”实施奖励的同时,也将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开始集中治理,违法者将受罚,展示交通管理的“奖罚分明”原则。(见7月20日《河北新闻网 》)
在许多的城市,许多的人视红绿灯为透明,他们从没有将“红灯停,绿灯行”的交通规则当一回事。总为以汽车不敢压他(她),汽车得给他们让道。这种社会陋习不但在石家庄泛滥成灾,而且在全国的其它城市也同样出现。一个城市的交通规则,不仅是维护城市交通安全、城市生活秩序的硬性规定,而且是市民出行赖以生命安全攸关的“护生符”。然后很多的人却不是这样想的,也不是这样做的,以至于交通惨祸每天发生。
出现上述原因,究其根源,不外乎是行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为此,石家庄对“红灯止步第一人”实施金钱奖励,欲以此提高行人交通安全意识。此办法虽然不错,然一个城市的红绿灯这么多,流动人口更是不计其数,用金钱让市民止步于红绿灯前,不但财政无力长期支付,而且无形中惯坏了不守交通规则者坏毛病,这样的做法终归不是好办法。因此,日前,石家庄文明办与公安交管部门又启动了,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治理与严格查处行动,在同一个红灯下,市民们会看到停者受奖,行者挨罚的场景。
对石家庄“红灯止步第一人”实施金钱奖励行为,笔者不以为然,因为,行人遵守交通规则,是法规赋予的义务,也是每个人必须要遵守的准则,市民本应主动规范自己的交通行为和习惯,而石家庄为了整治交通秩序,竟然花钱买行人的“自觉”,这种做法是非常不可取的。这样做不但惯坏了行人不遵守交通秩序的正当行为,而且姑息、纵容了行人不遵纪守法的恶习,是对交通法的践踏,应当马上停止奖励行为。同时,对这种“奖”笔者不敢苟同。
石家庄对不遵守交通规划的非机动车、行人的闯红灯行为,将开展集中治理整顿,对违反者进行处罚。对不遵守规矩之行为,对不文明之行为,采取一定处罚措施,这是治理城市交通环境的好办法。笔者对这种“罚”,不但特别赞赏,而且希望在其它城市广而推之。因为一直以来,对城市闯红灯行为没有严格具体的处罚规定,所以一些人过行人道口时,我行我素、任意违反,这些行为不但造成交通事故频繁发生,而且极大的破坏了城市的和谐。应该要重罚严惩,这才是治理城市文明之道。
为此,笔者以为石家庄对城市交通管理奖之不当,罚之有道。
作者:云水禅心
在许多的城市,许多的人视红绿灯为透明,他们从没有将“红灯停,绿灯行”的交通规则当一回事。总为以汽车不敢压他(她),汽车得给他们让道。这种社会陋习不但在石家庄泛滥成灾,而且在全国的其它城市也同样出现。一个城市的交通规则,不仅是维护城市交通安全、城市生活秩序的硬性规定,而且是市民出行赖以生命安全攸关的“护生符”。然后很多的人却不是这样想的,也不是这样做的,以至于交通惨祸每天发生。
出现上述原因,究其根源,不外乎是行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为此,石家庄对“红灯止步第一人”实施金钱奖励,欲以此提高行人交通安全意识。此办法虽然不错,然一个城市的红绿灯这么多,流动人口更是不计其数,用金钱让市民止步于红绿灯前,不但财政无力长期支付,而且无形中惯坏了不守交通规则者坏毛病,这样的做法终归不是好办法。因此,日前,石家庄文明办与公安交管部门又启动了,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治理与严格查处行动,在同一个红灯下,市民们会看到停者受奖,行者挨罚的场景。
对石家庄“红灯止步第一人”实施金钱奖励行为,笔者不以为然,因为,行人遵守交通规则,是法规赋予的义务,也是每个人必须要遵守的准则,市民本应主动规范自己的交通行为和习惯,而石家庄为了整治交通秩序,竟然花钱买行人的“自觉”,这种做法是非常不可取的。这样做不但惯坏了行人不遵守交通秩序的正当行为,而且姑息、纵容了行人不遵纪守法的恶习,是对交通法的践踏,应当马上停止奖励行为。同时,对这种“奖”笔者不敢苟同。
石家庄对不遵守交通规划的非机动车、行人的闯红灯行为,将开展集中治理整顿,对违反者进行处罚。对不遵守规矩之行为,对不文明之行为,采取一定处罚措施,这是治理城市交通环境的好办法。笔者对这种“罚”,不但特别赞赏,而且希望在其它城市广而推之。因为一直以来,对城市闯红灯行为没有严格具体的处罚规定,所以一些人过行人道口时,我行我素、任意违反,这些行为不但造成交通事故频繁发生,而且极大的破坏了城市的和谐。应该要重罚严惩,这才是治理城市文明之道。
为此,笔者以为石家庄对城市交通管理奖之不当,罚之有道。
作者:云水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