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等环节的内容。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
第三条 管理职责
(一)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管理工作。
(二)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管理工作。
第六条 管理内容与要求
(一)公司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及修订,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发布。
1、安全环保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适宜性的评审与更新。
2、安全环保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公司领导、各部室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并保存记录。
(二)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由本单位负责制定及修订,主管领导审核,行政正职批准发布。
1、各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适宜性的评审与更新。
2、各单位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并保存记录。
(三)当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发生变动,公司和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其不符时,应及时予以修订。
(四) 安全生产责任制正式发布或重新修订后,要及时沟通、传达到每名员工,要求人人熟知,严格执行。
第七条 每名员工应熟知自己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中严格执行。
第八条 责任追究
对于未履行本管理制度的行为以及造成事故的,依据《公司职工违纪处罚规定》、《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及考核办法》、《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办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第九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安全环保部。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洛阳安环师:http://www.esafety.cn/blog/wll/34024/index.html 2012-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