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洛阳安环师博客刚刚对高铁和铁道部门的发展大加赞赏,7月23日就发生了列车追尾事故的悲剧。安全生产真的不能“说嘴”,不能随便议论“谁家好谁家坏”,真是“说嘴郎中无好药”。我们的“安全性能”太差了,经不起一点点时间的考验,一点点进步都要附带“血”的代价。
7月23日20时50分,杭深线永嘉至温州南间,北京南至福州D301次列车与杭州至福州南D3115次列车发生追尾事故。D301次列车第1至4位脱线,D3115次列车第15、16位脱线。事故发生后,各大媒体争相报道,说法不一。这起事故真是叫人匪夷所思吗?动车组在一条铁路线上追尾,我怀疑我们现在是否拥有现代化的通信设备?我们不至于“急功近利”到动车和汽车一样挨着走,麻木到“1+1=3”的地步。“7.23”事故不用过深过神秘的分析,老百姓都能说个一二三。更不用说什么:调度集中控制系统(CTC)、列车防护系统(ATP)、列车安全控制系统(LKJ)。做为一名安全员熟知事故发生后的“恐慌”,深知抢险的艰难。安全生产事故有70%以上工作在事发后的抢险和安抚工作,从这个方面可以看出一个企业一个部门一个国家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准,经济实力。因为,慈悲心愈重,智慧愈高,烦恼也就愈少。
现在好多好人,好多专家,好多媒体都在“三问”铁道部,这些都是“枉费心机”,不是他们达不到这个水平来回答这些问题,而是,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就是这个现状。
据说中国第一辆动车组D141次高速列车“和谐号”2007年4月18日 6.49分投入运营,至今接近4年多时间里。不管是“安全月”也好,还是什么形式的安全活动,电视新闻很难看到“铁道部”搞什么“应急演练”,我们先来辨识一下落后一年的国家级应急演练官方网站2006年公布的《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铁路发生特别重大行车事故,即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
1.4 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减少行车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尽快恢复运输。分秒必争,快速抢通线路,尽快恢复通车和运输秩序。
(3)实行分工负责。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铁道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事发地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权限和本预案的规定,共同做好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4)坚持预防为主。积极采用先进的预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行车事故防范水平;不断完善铁路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救援装备技术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Ⅰ级应急响应:
①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的铁路行车事故。
(2)Ⅰ级响应行动。
①Ⅰ级应急响应由铁道部报请国务院启动,或由国务院授权铁道部启动。
②铁道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国务院,同时根据事故情况,通知国务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有关成员,组成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③铁道部开通与国务院有关部门、事发地省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以及现场救援指挥部的通信联系通道,随时掌握事故进展情况。
④通知有关专家对应急救援方案提供咨询。
⑤铁道部根据专家的建议以及国务院其他部门的意见提出建议,国务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确定事故救援的支援和协调方案。
⑥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
⑦协调事故现场救援指挥部提出的其他支援请求。
4.5.1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事发地铁路运输企业应急处置力量。事故发生后,当地铁路单位和列车工作人员应立即组织开展自救、互救,并根据《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迅速上报。
4.5.2 发生铁路行车事故需要启动本预案时,铁道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按权限组织处置。根据事故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调动应急队伍,集结专用设备、器械和药品等救援物资,落实处置措施。公安、武警对现场施行保护、警戒和协助抢救。
6.5 治安保障
各级应急处置预案中,要明确事故现场负责治安保障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安排足够的警力做好应急期间各阶段、各场所的治安保障工作。
6.6 物资保障
铁路运输企业要按规定备足必需的应急抢险路料及备用器材、设施,专人负责,定期检查。
6.7 资金保障
铁路运输企业财会部门要采取得力措施,确保铁路行车事故应急处置的资金需求。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救援费用、善后处理费用和损失赔偿费用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无力承担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和铁道部按管理权限协调解决。应急处置工作经费保障按《财政应急保障预案》规定实施。
6.8 技术储备与保障
铁道部行车事故灾难应急协调办公室负责专家库、技术资料等的建立、完善和更新。
综上所述,这个“花架子”式的应急预案,能完整的做到已经是实数不易,何况就没有进行呢?许多媒体都有匪夷所思来看“7.23”列车追尾事故,无外乎最关键的一点,就是最基本的安全常识问题,一般企业职工都懂的道理:事发后保护好事故现场,这是最基本的安全“道理”和“原则”,我们的官员却没有做到,他们能做到就是大喊:我国动车关键技术与国外无知识产权纠纷!他们在沽名钓誉,他们在每前进一步,都在急功近利。
我们对比德国、日本列车事故,我们可以用“可怕”二字来形容我们的救援现场,可以说我们的救援现场的混乱不堪,没有警戒线,没有开辟快速生命通道,第一时间到达不是专业救援人员,而是群众。从画面中看德国、日本事故现场,没有一位闲杂人员,这就是专业,这就是技术。在这里不是对温州人民说什么?反而,对的温州血站外面排队献血的市民,免费运送乘客的的哥,自发帮忙的志愿者,对富裕起来温州市民充满了好感,在此也对所有的救援者表示敬意!因为救人是第一要素,救人需要专业工具,需要医疗救护人员和器材,需要专业的救护知识,避免造成救护人员和伤者的再伤害,这是应急演练中的基本常识。群众没有做到,专业人员也没有做到,部门没有做到,政府也没有做到。
我们再来看看“小依依”是怎样获救的,小依依是这次“7.23”事故当中最后一名获救的幸运者,她是怎么获救的?“7.23”事故从头到脚都是在“急功近利”,典型的“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的事故案例,典型的管理“宿命论”。中国的安全管理应了大师的一句话:上等人安心于道,中等人安心于事,下等人安心于名利物欲。
洛阳安环师:http://www.esafety.cn/blog/wll/34024/index.html 2011-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