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罢!让人心痛。一朵朵还未盛开的花骨朵,就这么夭折了,怎能不让人伤心?悲痛之余,不能不让我们深刻反省:为何我们的校园踩踏事件发生的如此之频繁?我们学校的安全教育哪去了?
记忆中,类似事件已经发生过不止一次了。2002年 9月,内蒙古丰镇二中因学生拥挤发生楼梯护栏坍塌事故,造成 21人死亡,47人受伤。2006年11月,江西都昌县土塘中学因学生系鞋带,引发一起学生拥挤踩踏伤亡事件,造成6人死亡,39名学生受伤。2007年8月,云南马龙县一小学发生踩踏事件,17名小学生受伤。2009年11月,重庆市彭水县桑柘镇中心校发生踩踏事件,数十名学生受伤。同年12月,湖南省湘乡市育才中学发生踩踏事故,造成学生8死26伤。2013年2月,湖北省襄阳老河口市薛集镇秦集小学发生踩踏事件,导致学生4死7伤……
一次次血淋淋的事件,难道还不能让我们为之警醒吗?难道还不能让我们从中汲取教训吗?
我想,是时候了!是时候,该对我们学校的安全教育进行一次彻底的反省了。相关资料显示:类似的事情,在国外发生的几率极少。那么,我们学校的安全教育到底怎么了?
长期以来,我们学校的安全教育,大多停留在在口头和纸面上,从没有形成科学持续的教育体系。往往是在事发之后,才想起做安全大检查,才想起进行安全教育。集中进行安全教育完毕后,往往又恢复到原来的状态。根本就谈不上安全教育的常规化。这种“事后教育”的模式,怎么能保证学校安全教育的警钟长鸣呢?
对此,教育部(微博)曾多次发文,要求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如2006年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同时,也指出,学校应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2007年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则明确要求,学校要“开展公共安全教育,使学生逐步形成安全意识……养成在日常生活和突发安全事件中正确应对的习惯……”。2013年教育部办公厅专门印发了《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39个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规定之具体,责任之明确,让人无法挑剔。
可是,现实却是,罕有中小学校开设专门的安全教育课程,即便是开设了,也往往是潦草行事。要么停留在口头,要么贴上标语算完事,鲜有付诸实施的,更谈不上演练。现在看来,这种不负责任的安全感教育课是在拿着儿童的生命开玩笑。因此,这种糊弄行事的“安全教育课”必须紧急叫停!
试想:孩子们没有真正的安全演练,没有反复地实际操练,怎么可能真正掌握有效的安全技能!一旦发生紧急安全情况,怎么能够保证安全脱险?
所以,我们必须改变这种口头“说教式”的学校安全教育观,代之以以实际演练为主的“操练式”的学校安全教育观,以让学生真正掌握应对安全事故的技能为目标,以养成应对安全事件的习惯为出发点,进行开展安全教育课。惟其如此,我们的学生才能真正学会应对突发安全事件的本领,类似安全事件才能真正避免重复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