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杂谈:应加强废弃矿井的管理
最近看到一则报道,这是我第二故乡——辽宁北票发生的事,有人竟然到废弃矿井非法采盗玛瑙石,结果致七人一氧化碳中毒死亡。我暂且不说,非法盗采之事,而是说,对废弃矿井是如何管理的。如果我们加强这方面的管理,不会给利欲薰心的可乘之机,也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故。诚然,这是七个人违法盗采,为财而死。但细究,说明当地政府对废弃矿井管理不到位。举一反三,像这样的废弃矿井全国知多少?是否管理到位,恐怕很难说吧?以发生事故的废弃矿井为例,一是没有封堵好废弃矿井,留下安全隐患,给非法采盗提供可乘之机。二是有关部门失于废弃矿井管理,或者说是根本不闻不问,直到发生了问题,才去亡羊补牢。三是煤矿或非煤矿山的整合,废弃的矿井有所增加,如何管理,应纳入安监部门的监管内容。有多少废弃矿井,管理得如何,封堵是否到位,责任到人。四是发动群众,举报盗采者,应将奖励办法下发到城镇乡村,做到家喻户晓,不给盗采者留有余地。五是监管机制到位,责任到位。比如,双休日、节假日易发生盗采,容易给盗采者钻空子。谁管辖谁负责。六是防止监守自盗或同流合污。之所以废弃矿井屡屡失盗,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监管者睁只眼闭只眼,不负责任或吃人家好处。
总之,我们要加强废弃矿井管理,以此为戒,别再发生类似的事故。实际上,说得容易,做到很难。既要有措施保证,又要狠抓落实,真正把废弃矿井管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