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还我工人文化宫,给职工个活动场所
据我所了解,有很多城市见不到“工人文化宫”了。以我在辽宁朝阳市,原工人文化宫拆建了高层楼房,那里变成商业大厦,即使不拆时,也没有职工活动的地阶,全部变成盈利性质网点了。这下子可苦了职工,特别是退休职工,他们没有活动地点,树荫底下,或者是街道两旁,成了他们活动地点,真可谓是弱势群体。如今,退休职工人数倍增,他们需要文化,需要看书看报,需要提高自己,需要老有所为,然而,工人文化宫不复存在了,销声匿迹了,他们没有活动场所,退休职工好像是多余的,后娘养的。其实,各级工会心里明镜似的,睁只眼闭只眼,原有的工人文化宫,差不离变成商业场所。我想全国总工会肯定知道这件事,那么为什么不去管呢?本来属于职工的集体财产,变成工会组织创收的来源,实在令人不解。以辽宁省朝阳市,在兴建工人文化宫时,各企业有力出力,有钱出钱,甚至派出车辆,为兴建工人文化宫立下汗马功劳,如今,工人文化宫被“新玛特”商业购物中心所取代,每每我路过那里,感到一阵心寒,工人文化宫不复存在了。我想有这样几个问题,值得深思。 一是工人文化宫算是职工活动之家。如今家没了,退休职工成了没娘的孩儿。尤其是改制的企业,原来的工厂变成个人的了。总工会是否了解退休职工的困难。 二是工人文化宫归还于职工。各市、县工会所建的工人文化宫应恢复。光说提高要职工素质,要拿出实际行动,用嘴提高,那不是隔靴子找痒吗? 三是全国有多少工人文化宫被占被挪为他用。应予以彻底清理,我觉得,全国总工会有责任替广大职工说话,别再研究研究了,关心职工的冷暖,时不可待,还职工一个活动场所。 四是城市非但有工人文化宫,社区也应有工人活动站,给他们一块地阶,一个园地。 我的建议是否能被采纳,倒是其次,关键我也维了一把“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