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
|
作者:本站整理 文章来源:本站搜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2-8 14:56:23 |
|
2008年是北京奥运会举办之年,是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面临极大挑战,任务繁重艰巨。为切实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唱响“安全发展”、“平安奥运”主旋律,推进“隐患治理年”和“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各项措施的落实,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和“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总体部署,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传播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参与安全生产实践为重点,突出隐患治理,突出宣传教育,突出全员培训,突出应急演练,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生产第一线,创新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和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把安全生产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企业,进一步推动政府和企业“两个主体、两个负责制”的落实,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奥运会,实现“平安奥运”目标,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氛围。 二、活动主题 2008年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治理隐患,防范事故——携手共筑奥运平安。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隐患是安全生产各种矛盾问题的集中表现,是滋生事故的土壤。安全生产月期间,要紧紧围绕“隐患治理年”各项任务,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措施,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和事故防范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安全保卫工作是成功举办奥运会的重要基础工作,要把安全放在首位,没有安全保障就没有奥运会的成功,没有安全保障就没有国家形象。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是“平安奥运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携手共筑奥运平安,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三、活动时间 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08年6月1日至30日在全市各地区、各系统、各单位同时开展。部分活动自4月份开始,年底前结束。 6月份第二个星期日(即6月8日)为全市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宣传咨询日重点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隐患治理年”的工作重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科普知识等。 四、组织机构 为组织开展好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成立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负责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宏观指导,研究部署有关重大事项。 组委会主任:北京市副市长陆昊。 副主任: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常卫;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张家明;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马润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杜松彭;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于泓源;北京市文化局巡视员叶重辉;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副巡视员宋春华;北京市总工会副主席曾繁新;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副书记于庆丰。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实施,指导各地区、各系统、各单位活动的开展,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评比、表彰等。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树森兼任办公室主任。 媒体支持单位:北京电视台、北京交通广播、北京城市服务管理广播、《中国安全生产报》、《北京日报》、《北京晚报》、《北京青年报》、《北京晨报》、《劳动午报》、首都之窗、千龙网。 五、活动形式 2008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在三个层面展开: (一)全市性活动。采取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组织指导,有关单位承办的方式进行。主要包括“携手共筑奥运平安”北京市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全国暨北京市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携手共筑奥运平安”安全生产大型公开课;“我为平安奥运护航”安全生产演讲词征集及巡回演讲活动;“安全为天,平安是福”安全生产影视宣传片集中展映活动;第二届北京安全文化论坛;北京市应急救援和职业卫生科普知识竞赛;“安全伴我在校园,我把安全带回家”主题教育活动。 (二)区域性活动。各地区、各系统、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在《方案》推荐的区域性活动中有选择地开展一至两项活动,或根据今年安全生产月的活动主题,按照全市统一要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的具有区域特色和创新、主题鲜明、效果显著的活动。 (三)企业活动。企业结合实际,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重点在隐患治理、宣传教育、全员培训、应急演练等方面开展的有特色、覆盖面广、实际效果好的活动。 六、全市性活动 (一)“携手共筑奥运平安”北京市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由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主办、石景山区承办,于2008年5月30日举行。主要内容是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安全生产科普知识展览、安全生产文艺演出等。 (二)全国暨北京市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市政府、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及有关部门配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中央部门,于6月8日在京组织全国暨北京市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 (三)“携手共筑奥运平安”北京市安全生产大型公开课。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安全生产科普知识、职业病防护知识等为主要内容,在各区县、重点企业和建筑工地进行宣讲。活动拟于4月至9月举办。 (四)“我为平安奥运护航”安全生产演讲词征集及巡回演讲活动。由市总工会、市安全生产监督局主办。面向全市企业一线职工,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演讲词征集活动,并组织成立市安全生产演讲团,在各区县、重点行业和企业进行巡回演讲。活动拟于4月至9月举办。 (五)“安全为天,平安是福”安全生产影视宣传片集中展映活动。由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市文化局主办。充分利用基层、企业已有的文化设施,组织社会公众和企业职工观看安全生产题材的影视宣传片。活动拟于6月至9月举办。 (六)第二届北京安全文化论坛。围绕安全文化建设的有关问题进行交流研讨,推出一批北京市安全文化建设典型单位,提高全社会对安全文化建设长期性、重要性的认识。论坛拟于11月份举办。 (七)北京市应急救援和职业卫生科普知识竞赛。9月至11月,各地区、各系统、各单位层层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职业卫生科普知识竞赛,全市总决赛由北京电视台进行录播。 (八)“安全伴我在校园,我把安全带回家”主题教育活动。由市教委、市安全生产监督局主办。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学校根据工作实际和特点,可开展集中上一堂安全主题教育课,写一篇安全题材作文,制作一张安全祝福卡片寄送给亲人等形式多样、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 此外,继续开展北京市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的评选、命名、表彰活动;定向组织开展征集安全生产摄影、书法、漫画、宣传画作品活动,评选优秀作品报送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参加全国比赛。 七、区域性活动 全市各地区、各系统、各单位要根据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和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的部署,以市、区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市、区县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县(包括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大型企业集团、公司,市级开发区管委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组织主体,在《方案》推荐的区域性活动中至少选择一至两项活动作为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重点开展的活动。 (一)开展“我为安全生产查隐患”活动。充分引导、有效利用生产经营单位广大从业人员关心安全生产的工作热情,组织其认真查找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隐患,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二)开展安全生产先进典型评选、表彰活动。举办区县、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卫士”评选表彰活动。在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和生产经营单位的领导干部和厂长、经理中开展“关心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奖”的评选活动,表彰一批安全生产工作优秀企业活动等。 (三)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活动。选择重点行业或重点企业,以提高从业人员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能力为目标,开展设计周密、规模适度、形式多样的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并使参加应急救援演练的职工有一定的覆盖面。 (四)开展“安全文化周”、“安全文化节”活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举办安全文化论坛、组织安全生产文艺演出等活动,创建传播安全文化的有效载体和品牌活动,形成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 (五)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科普知识宣传活动。组织好以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公共安全、旅游安全、矿山安全、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等应急知识、应急技能为主要宣传内容的应急科普图片的展览展示、广播宣传、电视讲座等活动。 (六)开展安全生产基层服务活动。围绕职工安全技能培训、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安全生产科技项目推广等内容,组织专家、学者以及相关专业的大学生开展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的服务活动,把安全生产工作服务重点落实到企业。 (七)开展安全生产警示语创作、征集活动。以传播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为目的,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创作、征集一批实用、适用,便于宣传推广的安全生产警示语。 (八)开展安全生产文艺作品创作、征集、评选、演出活动。举办“生命之歌”歌曲的创作、征集、评选、传唱活动;举办“生命礼赞”诗歌创作、朗诵活动;举办以安全生产为题材的戏剧、小品、情景剧比赛。 (九)开展职业卫生科普宣传进企业、进工地活动。制作《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防护知识的展板、宣传折页,向企业发放职业病防护知识光盘,面向企业从业人员普及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防护知识。 (十)创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基地。充分利用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已有的场地或空间,采用广播、影像、实景模拟、实物展示、图片展览等方式,创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基地,搭建面向社会公众,传播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有效载体。 八、企业活动 煤矿、非煤矿山、人员密集场所、建筑、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企业,要以安全生产月为载体,突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文化建设作为活动重点,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加快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的步伐。 各企业可结合自身实际,组织职工广泛开展“十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严密监控事故隐患,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讲座,组织职工阅读一本安全生产书籍,观看一场安全生产题材的影视宣传片,收听一次安全生产题材的广播,树立一个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科普知识展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文艺演出,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提一条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等等。 九、宣传及环境布置工作 (一)召开2008年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在市级主流媒体上刊播安全生产月主要活动安排、安全生产电视节目、广播短剧、公益广告等。成立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记者采访团,负责做好安全生产月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 (二)市、区各新闻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报道。安全生产月期间,要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生产第一线,充分利用好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大众化、快速化、形象化的宣传优势,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好典型、好做法、好措施。要根据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的统一要求,选择部分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和违法、违规的典型企业,公开进行揭露和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氛围。 (三)安全生产月期间,要积极营造安全生产宣传氛围,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机场、车站、商(市)场、建筑工地、社区(村)和公共建筑物显著位置悬挂主题口号、宣传标语,张贴主题宣传画等。 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评比表彰 2008年12月,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表彰大会。以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的名义评选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组织奖、最佳实践活动奖、优秀新闻报道奖。 (一)优秀组织奖: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其他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县、大型企业集团公司为对象,评选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组织奖。 (二)最佳实践活动奖:以各地区、各系统、各单位开展的主题鲜明、形式新颖、内容丰富、效果显著的安全生产实践活动为对象,由各单位申报参加最佳实践活动奖的评选。 (三)优秀新闻报道奖:以积极、主动、热情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报道的中央在京新闻单位、市属新闻单位以及区县广播电视中心(新闻中心)、区县报刊为对象,评选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新闻报道奖。 十一、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市、区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在活动中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宣传部门负责协调新闻宣传有关工作。安监部门负责活动方案的整体策划和具体实施、协调工作,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和大型企业活动的开展,承担市、区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职责。精神文明建设部门要充分利用和调动社会资源,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把安全生产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去,并负责指导本系统参加安全生产月活动。公安部门负责各区县、各部门、各系统安全生产月大型活动的交通组织、安全保障和大型活动审批等工作,组织开展好本系统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播电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广播、电视等媒体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力度。教育、文化、工会、团委等部门(组织)负责指导本系统各单位、各级组织参加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 (二)要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线。紧紧围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和“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部署,全力做好“平安奥运行动”安全生产保障工作。安全生产月期间,市、区安监、建设、商务、旅游、交通、体育等部门和各企业要全面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奥运场馆、设施设备、代表团驻地以及宾馆饭店、商(市)场、旅游景点和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加以解决和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严密监控,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各区县要成立由区县宣传、安监、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公安、文化、广播电视、总工会、团委等部门(组织)组成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各区县委、区县政府主管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同志要亲自审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亲自协调活动开展中的重大问题,亲自参加安全生产月的重点活动。各区县要对安全生产委员会委员、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区县国有企业负责人进行一次不少于两天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要督促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发挥属地监管的优势,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进行一次普遍培训。要精心指导、热情支持乡镇(街道)、开发区、大型企业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主要是指行业安全监管任务较重的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市建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国资委、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公安消防局、市国防科学工业办公室、市交通委、市路政局、市运输管理局、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市政管委、市教委、市卫生局、市烟草专卖局、市民防局等部门,要针对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本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做到有部署、有活动、有检查,切实推进行业监管责任的落实。 (五)要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文字、照片、影音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2008年9月,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将编辑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集锦画册和光盘,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有关文字、照片、影音材料的收集整理,及时上报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要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组织奖、最佳实践活动奖和优秀新闻报道奖的评选,发现、挖掘基层和企业的典型,及时上报各种推荐材料。
|
文章录入:wangyu 责任编辑:wangyu |
|
上一篇文章: 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下一篇文章: 关于开展2008年辽宁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
|
【字体:小 大】【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加入收藏】 |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