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举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专题研讨会。
召集本行业、本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方面专家和业内人士,就国务院《决定》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展开专题讨论,研究落实开创安全生产新局面的新思路和具体措施。
3、抓好《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宣传和实施,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等行业要开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学习培训。
通过举办学习班、研讨班、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将《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国务院《决定》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引向深入,落到实处。
4、召开行业部门安全专项整治现场会。
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公众聚集场所消防以及石油、石化、建筑、铁路、民航、林业和教育等行业系统和部门可召开安全专项整治现场会,总结经验,推广先进典型。
5、开展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安全生产月期间,各行业、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围绕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落实全国安全和平工作会议的部署情况,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
6、开展具有行业特点的“安全生产月”文艺宣传活动。
行业自行组织,通过来自基层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文艺宣传形式,传播“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安全理念,通过征文、展览、演出(包括巡演、汇演以及组织到基层演出)等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增强职工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
7、在各行业领域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办安全生产月专题宣传栏目、节目、版块等,集中宣传“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传播安全知识和安全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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