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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提纲

  •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10日
  • 作者:安全监管总局宣传教育中心
  • 来源:安全监管总局宣传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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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宣传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唱响“安全发展”的主旋律,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要求,推进“隐患治理年”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围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这一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从以下六个方面搞好200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的宣传工作:

  一、全面宣传十七大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十七大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突出了安全生产的科学定位和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明确了安全生产的指导原则、重点工作、关键环节和根本任务。大力宣传“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全面、深入地宣传十七大提出的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宣传增强发展协调性,努力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宣传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首要的是保障人民的生命权;宣传加强文化建设,明显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安全素质。

  二 、认真宣传“隐患治理年”各项任务目标,促进“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顺利完成

  国务院安委会将2008年确定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隐患治理年”。国务院办公厅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内容、重点、方法和要求。排查治理隐患,是加大安全生产源头治理的重要措施,也是今年安全工作的一条主线。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就是要着眼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落实好煤矿和重点行业、领域的实施意见,把这项工作全面铺开,以此带动其它各项工作的开展。为此,今年4月至7月,在全国范围集中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巩固和发展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成果,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认真排查治理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隐患点,健全重大隐患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完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构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在去年开展“落实年”、“攻坚年”和前一阶段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结合“隐患治理年”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深入宣传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性,推动煤矿、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整治任务的完成;及时宣传地方、行业、企业的有效做法、成功经验和取得的成效;广泛宣传有关隐患排查治理的法规、规章和标准。通过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将“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落到基层、落到企业、落到实处。

  三、继续全面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突出“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主题

  继续全面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党和政府在安全生产方面采取的一系列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政策措施,宣传贯彻到基层政府和企业,把相关政策尽快转化为有利于保障安全的现实生产力。

  深刻理解“治理隐患,防范事故”这一主题的主旨内涵,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开展好各类宣传教育活动,注重以月促年、延伸发挥作用,组织好全年的安全宣教活动。要在各类宣传活动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的,全面贯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措施,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事故防范、安全科普教育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推进“隐患治理年”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各项任务的落实。

  四、继续加大对安全法制、政策的宣传教育力度

  继续深入宣传《刑法修正案(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安全生产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等近年公布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用法律法规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用严刑峻法惩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

  普及安全法律知识,强化全社会的安全法律意识。广泛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突发事件的应对常识、应急救援中的成功案例。引导群众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掌握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做到科学施救,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伤害。

  继续向各级政府和各企业大力宣传落实两个责任制和实施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考核体系重要性,从切实履行好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四项职责推动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落实,从企业讲求诚信、政府依法监管、行业有效指导、社会广泛监督四个基本途径推动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的落实,推进安全生产基本责任制度落实。

  宣传以安全生产十二项治本之策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措施、取得的重要进展和成效,各地区、各行业和企业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政策建议,努力推动源头治本、政策治本。

  五、深入基层开展安全文化宣传教育,全面推进《“十一五”安全文化建设纲要》的实施

  加强安全生产文化建设,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进厂矿、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围绕《“十一五”安全文化建设纲要》,积极研究探索安全文化建设的新途径和新方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安全文化建设规划、实施细则,认真开展各种安全文化建设活动,努力创造出群众喜闻乐见的、大众的安全文化。在全社会特别是在企业经营管理者中,倡导树立安全诚信意识和安全道德观念,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给人们提供安全新观念和新意识,使其对安全的价值和作用有正确的认识和理解,用新的安全理念指导自身的活动,规范自己的安全行为,把安全文化建设推向新阶段,形成广泛的参与和监督机制。安全生产月期间要集中宣传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典型经验,全面推进《“十一五”安全文化建设纲要》的实施,做到以月促年,逐年推进。

  六、以正面宣传为主,做好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

  积极宣传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措施和近年来工作取得的成效。对安全生产形势的宣传,坚持“两点论”,即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但形势依然严峻。宣传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以及现阶段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必须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宣传我们的政治优势、制度优势和后发优势,正确看待形势,增强信心。

  及时发现、总结、宣传各地区、行业、企业在隐患排查治理、事故救援、安全生产技术革新、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和安全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有效做法、成功经验和取得的成效,抓好先进典型地区、单位、群体、个人的事迹宣传,在更大范围内进行交流、借鉴和推广,引导人民群众重视安全、学会安全。把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结合起来,疏通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渠道,对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违纪行为和重大隐患进行舆论监督,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舆论氛围。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围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主题,以宣传提纲为重点,做好200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的宣传工作,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落实责任、突出重点、注重预防,推动“隐患治理年”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各项目标任务完成,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安定做出更大贡献,用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的实际,迎接即将召开的北京奥运会和隆重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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