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文明素质,进一步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动民航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发展,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该文可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及中国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网首页“201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栏目下载)精神,定于2016年6月在全行业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通过开展系列宣教活动,进一步推动树立红线意识,牢固坚持“三个底线”,加强安全法治建设,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普及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提升行业和社会安全素质,促进各项任务落实,确保民航持续安全发展。
二、组织机构
民航2016 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由民航局安委会成员组成,民航局副局长李健担任组委会主任,民航局安全总监吴成昌担任组委会副主任。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民航局航空安全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导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和企事业单位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主要内容
(一)开展“法治民航 安全民航”主题宣讲活动
1. 组织飞行安全宣讲。组织飞行安全宣讲团,深入运输航空公司、飞行院校,面向广大飞行员和安全管理人员集中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典型案例,推动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安全监管责任、安全领导责任和安全岗位责任。该轮宣讲计划3月份已开始,6 月份结束。
2. 组织客舱安全宣讲。
向飞行单位免费发放《客舱安全读本》,并组织客舱安全宣讲团,深入运输航空公司、民航大学和飞行学院,面向广大客舱乘务员、乘务学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宣讲客舱乘务员的职责和义务、客舱安全风险管理和客舱安全事件处置等法规规章、政策措施和典型案例,进一步落实客舱安全岗位责任。该轮宣讲集中在6 月份进行。
3. 筹办国际航空安全论坛。中国民航运输协会筹办第二届国际航空安全论坛,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共享国际航空安全管理理
念和经验。
(二)开展“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1. 组织开展航空安全咨询活动。各地区管理局、各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公众实际需要,创新宣传咨询日活动形式和内容。各航空公司、机场等单位要在民航售票处、机场候机楼等公众区域及生产工作场所,通过展示展板、悬挂横幅、发放材料、播放视频、发布“双微”(微博、微信)等形式,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民航安全规章、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方法等,回答群众关心的民用航空安全问题。
2. 发布民用航空安全公益广告。民航局将通过行业媒体、社会媒体向社会公众投放民用航空安全公益广告,宣传民航安全知识和法规规章,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航空安全工作,共同维护民用航空安全。各企事业单位要在具备视频播放系统的民航售票处、机场候机楼、民航旅客班车和民航客机上,播放民用航空安全公益广告。
(三)举办开展“法治民航 安全民航”主题宣传活动
1. 举办主题课件竞赛。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开发、制作航空安全宣传教育课件,并通过学习培训、专题研讨和媒体展映等形式开展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特别要针对第三季度雷击、颠簸、危险化学品等事件易发特点,结合业外典型安全生产事故和行业近期发生的典型安全事件案例,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引导全行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各地区管理局6 月10 日前将本地区企事业单位航空安全宣传教育课件发至民航局“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将择优在民航行业网站展示,并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推荐优秀作品,实现安全文化精品的广泛展映和快速共享。
2. 举办主题辩论赛。在空管系统组织举办“法治民航 安全民航”主题辩论赛。各单位可结合工作实际,视情举办安全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
3. 开展主题征文活动。在《中国民航报》、中国民航网、《航空安全》杂志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发表航空安全文章、评论,采取多种方式传播安全发展念,普及安全知识和法规规章,提高全民安全文明素质。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求真务实。各单位要按照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的统一部署和民航活动方案,结合各地区、各单位实际,统筹好宣传教育与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推动法规政策落实、传播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全民安全素质、预防事故发生的有力手段,以宣传教育活动促进行业持续安全。
(二)认真组织,突出主题。各单位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紧扣主题、因地制宜、扎实深入地开展活动。要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完善制度,精心组织,加强宣传,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效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三)加强考核,及时总结。各地区管理局要将辖区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并于5 月20 日和7 月10 日前分别将本地区2016 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报送民航局“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
中国民用航空局
201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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