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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密市交通运输系统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今年六月是全国统一组织开展的第十四个“安全生产月”。根据上级安排部署,结合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提出活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继续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三面向”(面向社会、面向企业、面向职工),通过集中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系列活动,强化“红线”意识,推进依法治安,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营造浓厚氛围,确保我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平安交通,为您服务

  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三、活动安排

  (一)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6月1日至6月5日)

  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多形式、多渠道的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举办事故案例分析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和展览展出等形式,剖析典型事故,吸取教训经验,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完善措施,并加强广播宣传,切实做到“一地出事故,全市受警示”,扩大警示教育活动影响面和影响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二)“平安交通”文化周(6月8日至6月12日)

  紧密围绕今年“平安交通”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充分利用各类公共媒体,集中展示典型经验,弘扬具有特色的“平安交通”理念、理论和文化,展示交通运输系统安全战线职工精神风貌,树立“平安交通”安全文化建设品牌。交通系统各单位各运输企业要积极组织职工开展安全优秀班组创建等活动。今年6月省厅将组织开展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金点子”评选活动。即日起,局属各单位要积极组织,踊跃推荐,推荐上报条数不少于10条且尽量覆盖交通各行业领域。合理化建议应包括建议人、建议人所在单位、建议的主要内容、采纳建议的实施效果等。6月9日前,将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报局安全监督科,局安委会初选后上报潍坊交通运输局安监科参加评选。

  (三)应急预案演练周(6月15日至6月19日)

  各单位要以贯彻《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为契机,广泛开展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应急演练,突出演练的实战性和实效性,尤其要以“道路运输平安年”、公路运营安全、长途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组织开展应对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疏散方面的演练,对相应预案进行整理、编制和完善;局属各单位要组织开展以消防为主要内容的应急预案演练。要将演练活动与提高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与强化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普及应急救援知识,提高预警预防和应变应对能力。

  (四)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中旬)

  6月16日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结合《安全生产法》宣贯、“平安交通”、“道路运输平安年”、“平安行•你我他”等活动,坚持“三贴近”、“三面向”,深入旅客运输密集场所、施工现场等地,通过现场宣讲、网络宣传、发放宣传单、播放视频录像等方式,吸引公众主动参与,为从业人员和广大群众提供安全生产的咨询和资讯,广泛普及安全应急常识。

  (五)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开展活动

  1.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集中宣传活动。各单位应动员督促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中去。通过组织培训班、举办专题讲座、接受媒体访谈、与企业负责人开展面对面交流对话等形式,充分宣讲依法治安的重要意义,进一步落实责任,让依法治安的种子植根于基层基础,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2.开展营运客车司机“安全宣誓”活动。运管所要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落实运输企业客车司机出行前郑重向乘客进行“五不一确保”宣誓,即在驾驶过程中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确保乘客生命安全。进一步提升司机和乘客的安全防范意识,强化乘客对司机的监督和司机的自我监督,规范安全行为,确保安全驾驶。

  3.开展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在扎实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同时,积极推行安全风险管理工作。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厅的相关要求,提前研究部署,认真梳理本单位安全风险管理的重点领域、重要节点和关键岗位,积极开展风险辨识和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加快制定相关规章制度、责任体系,为全面实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打好基础。

  4.开展全员岗位安全培训活动。各单位要加大对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安全管理标准规范及其他相关知识的教育宣传力度,牢固树立起全行业安全发展理念和意识,制定本地区、本行业全员安全培训方案,明确培训计划和内容。各单位要于6月10前研究制定出行业领域员工安全生产培训上岗制度,推行员工持证上岗。各单位要组织本地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安全生产月”期间,将《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职责和主要负责人的7条职责,采取印发明白纸、告知书、与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谈话等形式,督促系统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逐条对照法律要求严格落实。各交通运输企业要依据《安全生产法》、《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市政府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活动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一次全员岗位安全培训活动。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和劳务工,要加强上岗资格培训;对从业驾驶员、危险货物装卸作业人员,要加强以增强岗位操作技能为主的培训,并将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安全培训档案。

  5.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一是全面排查隐患。各级各单位要制定集中排查整治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要明确排查整治重点,突出道路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城市客运、交通在建工程、单位消防等重点领域;营运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辆;突出事故易发路段、危桥、车站等重点部位;突出小微交通货运企业和农民工比较集中的交通工程企业等重点单位。采取条块结合的方式,自上而下开展条条排查,做到横到边、纵到底,网格化、科学化。要实行监管人员与专家联合检查,充分发挥安全专家的技术优势,确保排查的效果。二是及时有效整治隐患。对排查出的所有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措施和进度要求,确保隐患及时有效整改。对风险等级高、隐患确实不能消除的,依法依规坚决予以关停。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包靠联系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至少每周1次、其他包靠领导至少2次调度所包靠单位排查整治情况,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和隐患整治措施,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各行管单位要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暗访暗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限期整改,重点隐患挂牌督办。每半月调度通报1次隐患排查整改情况,通过媒体及时曝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保证排查整治效果,建立起隐患排查整治督导、通报、督办常态化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各项安全工作有机结合,达到以活动推动工作的目的。加强工作创新,激发基层群众参与积极性,扩大受众覆盖面,精心谋划、细致部署、落实经费,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效果。各单位要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运输工具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要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在汽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悬挂横幅、标语和主题宣传画,利用公交车载视频、出租车LED电子显示屏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等,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密度,扩大宣传声势,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及时调度总结。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要定期调度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推广好经验和好做法,及时将活动方案、信息和总结报送局安委办;同时要加强对活动的检查指导,保障活动健康深入开展。请各单位将《实施方案》和总结(含《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分别于6月10日和7月4日前报局安全监督科。

 

  联系电话(传真):2866750 邮箱;gmsjt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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