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5〕7号)精神及省安委会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XX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紧紧围绕全市安全生产中心工作,坚持贴近群众、面向基层、注重实效的原则,动员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红线”意识,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提升安全素养,树立正面典型,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发出安全发展最强音,营造最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15年6月1日至30日。
三、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四、活动安排
(一)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共同活动
依据5月16日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工作动员视频会和省安委会有关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共同组织好以下“10项重点活动”:
1.专题宣贯活动。6月初,市政府举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警示教育活动”启动仪式,各级、各部门开始组织宣讲组,开展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专题宣贯活动,以全国组委会编印的《习XX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读本》和典型事故案例、先进工作经验为主要宣讲内容,结合组织收看全国组委会制作的《生命的红线》主题宣教片,通过集中宣讲、集中教育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诠释习总书记的指示精神。此项活动要覆盖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和企业,确保不留死角和盲区。
2.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开展事故反思大讨论、组织观看全国组委会制作的警示教育片《盲洞·迷途》、安全生产微电影《生命刻度》等专题片。各级安监部门和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结合事故警示教育,深入剖析近年来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制作一定数量的警示教育展板、课件等宣传品,通过召开安全教育会、举办警示教育展览、与企业负责人谈心对话等多种形式,切实建立起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机制。
3.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国家已确定今后每年6月16日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今年宣传咨询日的活动主题为“坚守红线、从严执法”。6月16日,在桥西区西清公园,市政府与省安委办联合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咨询日活动,市政府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及省安委办主要领导和市内五区、高新区及市政府相关部门集中参加这次活动。宣传咨询现场组织统一着装的500人方队,设立宣传栏、咨询台,由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现场答疑,向参与活动的市民发放“安全生产月”活动制作的相关宣传资料。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参加现场活动(具体通知另行下达)。
各县(市)区政府、派出机构要以宣传习XX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类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在广场、企业、车站、学校、商场、社区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立咨询点,组织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和行业专家,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和现场解答等多种手段,集中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咨询日活动要通过本级电台、电视台等媒体进行播放,以扩大活动声势和效果。
4.应急救援演练活动。6月中旬和下旬,市政府分别在正定县和平山县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事故救援演习。各级、各部门也要结合实际,重点在油气管道、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建材、水利设施、职业危害等行业领域,以及学校、商场、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开展各种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和自救疏散演练,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各县(市)、区演练计划请于5月31日前报市安监局应急救援处(电话:87852753)。
5.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各级安委会要组织政府部门和行业企业两个方阵逐级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政府部门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为侧重点;企业要分行业,以安全生产技能知识、行业操作规则和安全生产常识为侧重点。)同时,各单位要利用本地报纸、网站等主流媒体刊登竞赛试题,发动社会公众参与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学安全、人人讲安全”的深厚氛围。各县(市)区的竞赛活动6月25日前全部结束,6月30日前市安委办将从各单位选拔优胜选手组成省会代表队参加全省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总决赛(具体通知另行下达)。
6.“安全进万家”志愿服务活动。各县(市)区要组织社区安监员、安全生产志愿者,采取社区宣传拦展示、入户宣传教育、安全生产主题文艺演出、主题影视作品展播等多种方式,向社区居民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生产知识,发放印有安全常识的宣传页、围裙、扑克牌、鼠标垫、安全提示贴等实用性较强的宣传用品,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志愿服务活动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同时,XX电视台要利用晚间播出黄金时段,采取滚动字幕、公益广告等形式,进行各种安全宣传和安全提示,巩固全市安全发展的群众基础。各县(市)区活动覆盖面不少于1000个家庭。
7.“万辆公交大宣传”活动。市、县两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组织、协调、指导各营运单位,在公交、出租和长途营运车辆(全市不少于10000辆)上统一制作张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车贴”(即时贴),在设有LED电子显示屏的出租车上滚动播放安全常识、提示(市交通运输局商市安委办统一规范样式与内容)。按省统一安排,在公交车车载网络电视播放安全公益广告、警示教育片。
8.安全文化建设交流活动。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监管和有关主管部门要结合全市主体责任示范创建对标整改活动,积极开展“安全文化示范校园”、“安全文化主题街道”和示范单位创建,充分利用安全月的契机,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创建工作。要引导鼓励主管行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踊跃参加《河北安全生产》杂志举办的“我的安全故事”、“映像·安全”栏目的安全文化征文和摄影作品征集活动,典型单位经验作法要及时归纳整理并向市安委办反馈,力争向全省推广。成绩突出的单位将在目标管理季度考评和年终考核时,适当予以加分鼓励。
9.安全生产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在安全月期间,省安委会将在全省启动安全生产年度人物评选活动,通过各级、各部门推荐,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长期致力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公众范围内展开评选。每个县(市)区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推荐1名先进典型参加全省初选,推荐人选和相关事迹材料6月25日前报市安委办,由市安委办统一上报省安委办。省评选入围后的候选人事迹,将在网站、《河北安全生产》杂志、主流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在“河北省安全生产宣教网”设立投票平台,发动社会公众进行投票推选。省安委会经综合衡量后,最终确定评选出10名全省安全生产年度人物。
10.安全生产题材文艺演出活动。有条件的地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可以结合实际,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编排安全生产题材的小品、相声、歌曲等节目,在基层和本单位进行演出,让广大群众在欣赏节目的同时,掌握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丰富安全月的活动内容,扩大活动影响。
(二)行业重点活动
除以上“10项重点活动”外,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各主管行业(领域)特点认真开展好其他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开展隐患排查、专项执法工作。宣传部门要在市电视台、广播电台、XX日报等市内主要新闻媒体开设安全生产专版专栏,播放专题节目、刊播公益广告,做好“安全生产月”期间各项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教育部门要针对“安全文化示范校园”和“星级平安校园”创建,利用校园网建立学校安全信息化管理系统,扩大儿童伤害监测系统试点学校范围;城管部门要针对“安全文化主题街道”创建,开展安全文化“融入、渗透、浸染”社会氛围营造行动,创新特色品牌,实现全员参与;交通部门要针对公路、桥梁、涵洞的安全,加强四、五类桥和隐患路段整治,并严格客运、危货等企业、车辆和人员监管;建设部门要针对防高处坠落等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监部门要针对电梯、大型起重设备和大型游乐设备等特种设备安全;公安部门要针对消防、客运车辆、危爆物品运输安全;工信部门要针对民爆物品安全;消防部门要针对医院、商场、超市、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防踩踏等易发事故,开展针对性强的隐患排查治理、宣传教育、应急演练等活动。工会、共青团、妇联要组织开展好“安康杯”知识竞赛、“五好文明家庭”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活动。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安全监管职责,在本系统和分管的行业领域内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教活动。
(三)企业重点活动
各企业除参加各级政府部门统一组织的活动外,要结合单位实际,重点开展好“六个一”活动:
1.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承诺兑现自查活动。各企业要把安全生产月作为承诺兑现促进月,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副总、车间(部门)负责人、班组长及职工要分别对照年初安全生产承诺内容兑现情况进行一次集中自查和互查。对于兑现不到位的部门和责任人,要明确兑现时限和处罚措施,有效推动承诺制建设。
2.开展一次“警钟长鸣、长治久安”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结合企业生产特点,购制相关警示教育展板、安全知识挂图、员工安全手册、光盘等宣传品深入班组、工作场所等安全生产一线开展一系列的警示教育活动。
3.开展一次“安全为自己”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企业要发动全体员工,针对车间、班组、生产岗位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开展自查互查,同时主动邀请行业专家帮助企业进行隐患排查治理,集中消除一批安全隐患。
4.开展一次“护卫生命”应急演练活动。企业要组织一次综合性的应急演练活动,企业负责人要亲自参与,现场指挥,通过实地演练检验应急救援装备的配备和完好情况、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各级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同时,要将演练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5.开展一次“安全在我身边”演讲活动。组织全体职工开展一次“安全在我身边”演讲活动,引导职工结合自身的经历谈体会、说感受、讲安全,促进其他职工想安全、要安全,进一步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培养良好的安全行为和习惯。
6.开展一次“平安的期盼”致信促安活动。企业负责人向职工家属写一封公开信,介绍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同时邀请职工家属关注支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督促职工遵守企业安全规章和操作规程。企业要将职工家属回信在亲情栏中公开展示,形成职工家庭和企业的良好互动,用亲情的力量强化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
(四)安全生产燕赵行活动
省安委办将组织开展隐患曝光、煤矿安全、打非治违、志愿服务和安全培训等五次全省燕赵行活动,全市要按照这次活动重点内容,认真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1.深纠隐患保安全。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开展“查找隐患,我在行动”活动,动员全社会力量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同时,督促所属油气管道、矿山、危化品企业加大隐患排查整改的力度,对省安委办暗查暗访组曝光的问题,积极组织整改并向市安委办书面报送整改进展情况。
2.培树典型促安全。借“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年活动的深入开展和落实“推双七、强三基”工作之机,大力培养、宣传煤矿企业的先进典型和人物事迹,进一步营造学先进、除隐患、创安全的浓厚氛围。
3.打非治违创安全。要按照石安委〔2015〕8号《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巩固已有成效,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确保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既定任务在6月底前圆满完成。
4.志愿服务推安全。各级、各部门要动员本级志愿者到企业、机关、学校、乡村、社区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和安全隐患排查等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传播安全生产知识及安全理念,提高全社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同感和参与意识。
5.安全培训争安全。各级培训机构要对自身的办学条件、规章制度、师资力量和培训质量进行一次彻底自查,并认真梳理本行业(领域)企业在“三项岗位人员”培训、内部三级教育和全员培训方面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期限及责任人。对拒不整改或限期不能完成整改被省暗查暗访组查实曝光的单位和企业,要严格执行责任倒查或降低企业授信评级,直至问题整改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营造宣传氛围。市政府成立了以主管市长为组长、各成员单位参加的活动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也要提高对“安全生产月”活动重要性的认识,成立相应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及时印发辖区内各单位、各企业,并督导各单位抓好活动落实。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领导要积极指导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月”工作,并分别参加1-2次主题活动,注意留存活动影像资料。在厂矿企业、建筑工地、城镇街道、学校、商场、医院、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悬挂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横幅、标语和宣传画。要充分利用户外电子显示屏、公共宣传栏、手机短信等平台扩大宣传声势,各级电视台、电台每天要在黄金时段播出安全生产主题节目和公益广告,提高全社会关注度。
(二)拓展活动空间,坚持活动常态化。各级、各部门要克服短期思想,注重延伸“安全生产月”期间事故警示、咨询日、安全文化、应急演练、隐患排查治理、新闻宣传报道等活动时限,充实活动内容,丰富活动形式,形成常态化机制,使“月月都是安全月、天天都是安全日”的理念深入人心,不断提高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知识和技能。
(三)坚持贴近基层,严格督导问效。本次活动要注重增强活动效果,力求贴近实际、面向群众、面向企业、贴近职工,持续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红线”和“底线”意识,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承诺制、诚信体系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对标整改工作开展,实现以月促年的效果。各级政府领导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对安全月期间各项工作的督导检查。市安委办9个督导组将对各级、各部门的活动开展、新闻报道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成绩计入二季度考评和半年考核范围。
各级、各部门的重要活动信息要及时向市安委办报送,各单位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及总结(含主要活动影像资料)分别于5月27日、7月2日前报送市安委办(联系人:胡XX 电话:8785XXX邮箱:hcXXXX@126.com)。
附件:XX市“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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