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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一个员工在工作中发生工伤,出现以下情形该如何处理

悬赏: 10 积分 提问于:2016-09-22 16:12:36  点击数:

关于工伤我一直有一个疑问,今天大胆请教下,假如一个员工在工作中发生工伤,出现以下情形该如何处理:
1-员工发生伤害,且已认定为工伤,但还未进行工伤鉴定和医疗费用报销,员工发生意外死亡,该如何处理?
2-发生伤害事故,已认定工伤和完成伤残鉴定,医疗费用也已报销结束,在此期间发生意外死亡,是否还能够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以上,烦请前辈解答赐教。

提问者: 瑞明 - 总监 [八级]


(共 1 个回答) 网友回答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1,该死亡与工伤无关。如果之后认定工伤且能鉴定伤残等级的,按照相应的伤残等级享受待遇并报销医疗费用;认定工伤但不能鉴定伤残等级的,报销医疗费用;不能认定为工伤的,医疗费按医保报销。
2.无论何种情形,工伤人员死亡的,均不符合条例规定的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条件,不能享受该项待遇


回答者: 向春华 - 经理 [四级] 10-17 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