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心脏病发猝死算是工伤吗?
悬赏: 20 积分 提问于:2016-01-07 14:26:36 点击数:
公司水泵运行员,在厂外工作。事发当天,在上班途中因心脏猝发而死亡。公司自行判断不能认定为工伤,于是工会出面给予一定的经济慰问。但死者家属在死后4个月左右,自己去上报工伤,而且还被认定为工伤,目前劳动仲裁委员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因为单位没有及时上报工伤,要求单位给予死亡职工全部费用及补偿。
单位感觉疑惑:1.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2.假如有关部门最终认定为工伤,公司一直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公司需要赔偿哪些费用,是否会因为30天内公司没为其申报工伤认定而让公司承担工伤费用。
最佳答案
上班途中突发疾病不应认定为工伤,单位应坚持诉讼反抗。单位违反申报义务,至申报前发生的待遇(工亡补助金、丧葬费、至申报前发生的供养亲属金)由单位支付。
回答者:
瑞明 -
总监 [八级]
01-08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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