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危化证该怎么发?
悬赏: 5 积分 提问于:2016-03-31 15:01:00 点击数: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函〔2012〕179号中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七“(四)经营方式发生变化的”中的“经营方式”,包括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不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等三种形式。按照55号令第三十七条第二款,本办法所称储存设施,是指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确定,储存的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设施。那么,带有储存设施且储存数量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经营许可证经营方式一项是否就是不带有储存设施经营?请各位赐教!
提问者: 匿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