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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得了职业病,如何向安监部门报告?

悬赏: 5 积分 提问于:2016-03-18 15:36:06  点击数: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企业职工得了职业病,应当向安监部门报告。请问:以什么方式报告?在什么时间节点报告?报告什么内容?有没有法律规定依据?

提问者: zbszcq - 试用期 [一级]


(共 1 个回答) 网友回答

《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一条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第七十五条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弄虚作假的,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
《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第六条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第九条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
    该办法已经废止,在新的规定出台前,暂可参照上述规定

回答者: 向春华 - 经理 [四级] 03-29 0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