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津贴实际领取额低于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怎么办?
悬赏: 10 积分 提问于:2015-03-04 14:47:08 点击数: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按月领取伤残津贴,扣除本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部分后,实际领取额低于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怎么办?
提问者: 荷君 - 经理 [四级](共 1 个回答) 网友回答
《工伤保险条例》对此未作明确规定。各个地方的规定不一致。根据各个地方的最低工资规定,如果明确扣除个人缴纳的社保费后,个人实际领取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那么作为工资替代的伤残津贴也应照此办理。如果地方未作规定,那么应允许扣除个人缴纳的社保后工资及伤残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扣除前不得低于)。
回答者:
向春华 -
经理 [四级]
03-05 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