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职工在早上上班刚进入厂门,在平地不慎将脚崴伤骨折,这种情况可否认定工伤
悬赏: 5 积分 提问于:2013-11-26 10:21:13 点击数:
一名女职工在早上上班刚进入厂门,在平地不慎将脚崴伤骨折,这种情况可否认定工伤
提问者: 匿名(共 3 个回答) 网友回答
该职工应该属于上下班途中受伤。并非在开展工作前做准备工作或收尾性工作时受伤。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该职工并非交通事故,而是因为不慎崴伤,所以不应该认定为工伤。
回答者:
钱韶松 -
试用期 [一级]
11-27 09:24
核心是其上班行为是否已经终结。从所述情况看,我倾向于认为尚未终结。这样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回答者:
向春华 -
经理 [四级]
12-02 11:25
因为在厂区,算在工作时间内(进入工作场所的必经之路),应算工伤。
回答者:
taihuatcp -
助理 [三级]
03-21 1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