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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女职工在早上上班刚进入厂门,在平地不慎将脚崴伤骨折,这种情况可否认定工伤

悬赏: 5 积分 提问于:2013-11-26 10:21:13  点击数:

一名女职工在早上上班刚进入厂门,在平地不慎将脚崴伤骨折,这种情况可否认定工伤

提问者: 匿名  


(共 3 个回答) 网友回答

该职工应该属于上下班途中受伤。并非在开展工作前做准备工作或收尾性工作时受伤。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该职工并非交通事故,而是因为不慎崴伤,所以不应该认定为工伤。

回答者: 钱韶松 - 试用期 [一级] 11-27 09:24

核心是其上班行为是否已经终结。从所述情况看,我倾向于认为尚未终结。这样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回答者: 向春华 - 经理 [四级] 12-02 11:25

因为在厂区,算在工作时间内(进入工作场所的必经之路),应算工伤。

回答者: taihuatcp - 助理 [三级] 03-21 1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