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了,怎么办?
悬赏: 10 积分 提问于:2013-09-06 14:51:23 点击数:
安徽省天长市天大石化责任有限公司,2013年4月23日晚21点30分左右,由于厂内安全措施不完善导致的工伤事故失火,公司共5名员工烧伤,我也是其中一名,左手浅2度烧伤,脸被毁容,右手深2度烧伤,事情过去已经三个多月了,我们去厂里谈过很多次,但是厂里一拖再拖,最后只赔付3个月工资,每个月450元,外加我们在医院的一个月护理费,我们应该怎么办?(安徽 滁州)
提问者: 瑞明 - 总监 [八级]最佳答案
如果劳动关系没有问题,可以直接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按照相应级别主张工伤保险待遇。
参加了工伤保险的,主要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应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待遇。
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有停工留薪期待遇,由单位按原工资待遇全额支付
参加了工伤保险的,主要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应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待遇。
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有停工留薪期待遇,由单位按原工资待遇全额支付
回答者:
向春华 -
经理 [四级]
09-09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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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对于答案的评价:
(共 1 个回答) 网友回答
工伤保险是无过失保险,不管是人为还是其他原因,都可以认定工伤,你可以申请认定工伤,单位不给认定,可以自己去当地劳动局认定。认定后,治疗终极可以做伤残鉴定。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可以确定赔偿金额。
回答者:
王大熊 -
经理 [五级]
09-20 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