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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单位组织的旅游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悬赏: 0 积分 提问于:2012-04-19 15:42:13  点击数:

我们是一家电力机车企业,今年春节安排部分职工去外地旅游休养。我厂的一名设备维修员赵某在参加登山活动时不慎摔伤,经医院诊断,赵某右髌骨骨折。现赵某家属来我厂申请工伤认定。请问:参加单位组织的旅游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提问者: 游客 - 助理 [二级]

最佳答案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这其中有两个条件,一是因工作,二是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而事故应该是在生产活动中或是因为生产活动而发生的。由函中的情况可以判断,赵某是参加本部门组织的外出旅游度假,显然与工作无关;在旅游休闲活动中不慎受伤,不是遭受事故伤害,因此,赵某的受伤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不能认定为工伤。
回答者: wangyu - 高级经理 [七级] 05-03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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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对于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共 1 个回答) 网友回答

单位组织旅游参加者受伤不应算工伤,因为都是自愿参加的,不属于工作范畴。

回答者: zhuanjia123 - 高级经理 [六级] 05-22 2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