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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申请

悬赏: 10 积分 提问于:2013-03-18 10:50:40  点击数:

有个人的老婆在食堂工作多年,因长期搬动重物,造成椎间盘突出,申请工伤,企业不同意。直接到劳动局申请工伤,劳动局说是职业病,要求他去做鉴定,但又被有关部门推出来,如何办?

提问者: 瑞明 - 总监 [八级]

最佳答案

这种情况,通常是不能认定工伤的。椎间盘突出,主要是由于退行性病变引起,尚难以确定与工作之间的相当联系(即多数系因工作所致),坐姿等多种原因均可导致产生。因此尚无充足理由将其例如职业病目录。这是理论上的分析。在目前的法律来看,其不在职业病目录范围,因此不可能被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因而不可能按职业病进行工伤认定;同时,单纯的椎间盘突出,是疾病,自然也不可能按照其他事故条款进行工伤认定。 
从程序上,她可以向劳动局发送快递,注明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劳动局超过2个月未答复,她可以行政不作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劳动局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然劳动局应当作出不予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回答者: 向春华 - 经理 [四级] 03-18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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