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在多方
网评员:吴杨云
为什么连“保命钱”都要算计?这位业内人士“吐槽”说,建筑市场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市场,甲乙方市场地位不平等。我省每年单体工程总建设量有七八万个,却有2万多家施工企业抢饭吃,竞争激烈,利润很薄,压级压价、垫资施工很普遍,相当数量的施工企业挣扎在生死线上。
这是来自中国安全生产网
但是,通过仔细研读该篇文章,观其分析内容,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问题的根本不应是施工企业不愿意投入职工安全的保命钱,使救命的“三级教育”流于形式,而应是甲乙方市场地位不平等,竞争激烈,利润很薄,压级压价、垫资施工。国家规定了的专项经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占工程总造价的2.7%左右,不计入竞标价格,由建设单位直接支付给施工企业,但在“僧多肉少”的情况下,“安全措施费”有的被建设单位当作对方“让利”克扣掉了。从而使相当数量的施工企业挣扎在生死线上。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经济基础,安全生产所需的投入,也就无从谈起。当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甲乙方市场地位不平等,产生压级压价恶性竞争,垫资施工,这是不容争论的客观现实,也不仅仅是山东才有,而且这也是全国普遍现象,尤其是当前市场不景气,建设单位资金紧张的情况下,更容易出现“安全措施费”有的被建设单位当作对方“让利”克扣掉了的现象。
所以,当我们监管部门在深入检查施工企业存在的安全问题时,不应被职工的保命钱,三级教育流于形式等表面问题遮目,更不应该采取简单的严管重罚,倒逼主动安全的处罚措施,解决企业存在的安全问题。因为经济上的被困,职工工资的拖欠,施工企业往往很难落实按要求的安全费用,当然也不排除企业老板安全意识差,心存侥幸,安全投入严重不足,甚至连安全帽、安全网都买劣质的。
我们应该在记录施工企业现场存在的问题的同时,本着安全生产,责在多方的原则,一方面给施工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限期整改,一方面还要关注企业安全生产背后的资金问题,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让政府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敦促建设单位按期按进度付款,保证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投入到位,从而在根本上解决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问题。
对于施工企业重质量,轻安全,三级安全培训流于形式的问题,监管部门应上门服务,由企业出资聘请行业专家组织培训,解决岗前安全教育、考核不足的问题,为挣扎在生死线上的企业解困,解难。
凡事有问题往往出在下面,根子扎在上面。作为监管部门不能各执为政,铁路警察各管一段,而应该从负责任的态度出发,多分析,多研究,多倾听基层意见,统筹兼顾,把问题解决彻底,使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得以根本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