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安更需从严执法
网评员:吴杨云
回顾以往重特大事故的教训,一而再,再而三的事故教训告诉我们,我们的安全生产不是没有法律法规和完善的技术标准,而是事故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没有认真履行国家法规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建章立制,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强化培训,加大投入,从而造成违规建设,违法生产,发生了令人惨痛的人员伤亡事故。
法治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如果不能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那么我们制定的法律条文皆为空谈,一纸空文。
依法治安也不例外,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如果我们不敢曝光,依法依规采取停电、停产和停供火工品等断然措施,那么新安法的修订也就失去意义,失去了作用。一些企业,依然是我行我素,违法违规,永远不把安全生产当回事。
依法治安在于从严执法,严格管理,不仅要对违法违规企业和存在突出问题的企业在各种媒体上曝光,而且敢于采取断然措施,停工停产,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威力,使一些不自觉的企业在国家倒逼机制的推动下,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生产。
严是爱,松是害。我们只有从严执法,企业才能从严管理。安全生产的根本出路在于依法依规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