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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去年36人死于“超速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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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山东商报 文章来源:山东商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6-17 8:5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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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越来越多的家庭成为有车一族,许多车主也喜欢开快车,体验那种风驰电掣的感觉。不过,你可能不知道,根据济南交警去年的道路交通事故统计,从事故认定原因分析,超速是名副其实的“第一杀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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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警方公布的数字,2009年因超速行驶发生事故62起,死亡36人,这要超过因酒驾肇事死亡人数和逆行造成事故的死亡人数。
记者在跟随交警的执法过程中注意到,很多车主都无视超速规定。6月12日,在经十路东段,历下交警大队一个小时内连续查获16辆超速车辆,小型车限速80公里的路段,超速车辆时速动辄就过百公里。当时,一辆挂潍坊号牌的“丰田”时速达到119公里,被交警拦下后,记者问车主:“你知道超速有什么危险吗?”这名超速司机想了六七秒后,才说:“呃,这个……容易引发交通 事故。”
目前,省城市区主干道大都限速50公里,济南市交警支队车管所曾经做过一次现场测验,当时现场进行时速50公里的刹车实验。当教练车以时速50公里的速度冲过刹车线刹车时,一阵刺耳的摩擦音响起,在惯性的作用下,教练车滑行了非常长的刹车距离。最后,经过测量,教练车在急刹车后,还滑出10多米远。有专业人士告诉记者,如果说新手开车,或者车主精神不集中,遇到紧急情况时急刹车,刹车距离还会长。如果车辆以时速100公里速度前行,急刹车后车辆滑行距离在40米至50米左右。
据警方介绍,如果车辆超速行驶,驾驶人的反应时间就会减慢,发生碰撞事故的几率也会大幅增加。并且,车速越快驾驶员视野的注视点越远、视野越窄,对速度的判断力越低,会造成注意力转移困难,对路况的判断能力减弱,对前方突然出现的险情,很难及时、准确、妥善地进行处置,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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