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统计上报煤矿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情况的通知 |
★★★ |
|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统计上报煤矿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情况的通知 |
|
作者:本站整理 文章来源:本站搜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10 14:04:32 |
|
各有关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在2008年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工作部署,为切实抓好煤矿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整治工作,及时掌握治理工作进展情况,请各地将辖区内煤矿在“专项行动”中已排查出、截至2007年12月31日尚未治理的煤矿安全生产重大隐患逐一摸清情况,督促企业在春节前力争整改销号;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入治理计划,做到“五落实”,限期整改到位。
请有关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中央企业认真统计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按《煤矿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明细表》(详见附件)要求逐项填写,和必要的文字说明一同于2008年1月31日前报送国家煤矿安监局行管司。
联系人:肖同社
联系电话:010-64464044(带传真)
电子邮箱:hgs@chinasafety.gov.cn
附件:煤矿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明细表
二○○八年一月十四日
|
文章录入:摆渡船夫 责任编辑:摆渡船夫 |
|
上一篇文章: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督促整改2007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查出的重大隐患的通知 下一篇文章: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
|
【字体:小 大】【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加入收藏】 |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