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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禁放结合” 专家:限时限址还要限类型 |
近六成网友不支持燃放 |
作者:人民网 文章来源:人民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2-18 9:08: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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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元宵节到了,您是否支持燃放烟花爆竹?”人民网的调查结果,截至16日13时,共有16527人参与,43%的网友“支持”燃放;53%的网友不支持,认为会带来污染或火灾;4%的网友认为无所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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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宵节当天,晚上全国将再次出现燃放烟花爆竹高峰。回顾刚刚过去的春节,北京就有2人死亡388人受伤,其中1人摘除眼球。初一至初五五天内全市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198起。
据公安部消防局的数据显示,从2月2日零时到2月3日8时,不到两日,全国共发生火灾5945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300多万元,环保部门监测显示,全国86座城市中,有27座城市因燃放烟花爆竹致空气污染。
“元宵节到了,您是否支持燃放烟花爆竹?”人民网的调查结果,截至16日13时,共有16527人参与,43%的网友“支持”燃放;53%的网友不支持,认为会带来污染或火灾;4%的网友认为无所谓。
由“放”改“禁” 再到“禁放结合” 支持与反对相差10%
有网友表示,从众心理“作崇”下的燃放烟花爆竹,“百弊无一利”,付出了没有实在的回报,得到的是仅仅一种精神的慰藉,这是一种“精神鸦片”。而调节心理的方式有多种,并非仅仅燃放烟花爆竹一种。燃放烟花爆竹下的中国大地,如果平均每人10元,全国就有亿万血汗钱化成灰。
中国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施爱东博士说,“之所以支持与反对燃放烟花爆竹相差10%,表明参加网络投票的人,大多数是想要强烈表达自己愿望的,是想要改变现在的燃放现状的。”
“但是,北京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几年后,有人开始反对;燃放几年后,又有人不赞成了。这说明,民俗是会改变的。”,施爱东说,“上世纪九十年代左右,北京开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这个时段成长起来的一代,春节的记忆里没有烟花和爆竹。现在过年可以燃放了,他们因此听不清赵本山的小品了,睡觉被吵醒了,空气、环境被污染了,烟花引发的大火灾出现了,所以,他们不喜欢燃放烟花爆竹的春节了。”
而一些老年人、中年人以及非禁放省市的青年人,在他们的记忆中,提起春节,就想起了那些与“花”“竹”有关的日子。淘气的男生点燃一枚小鞭炮,嗖的一下扔到女生脚旁,看着呜呜跑掉的背影,让男孩儿引发一阵坏笑;“谁敢把鞭炮举在手中放”,男孩儿们在伙伴中,放肆地攀比着自己的勇敢;把爆竹插在牛粪里,“嘭”一声过后,过路人被淋了牛粪,孩子们的诡计得逞啦,哈哈哈地再次陶醉在快乐中……想到春节,烟花爆竹,曾经对于很多人来说,那是和春晚一样、新衣服一样,不可或缺的记忆。
“过年大家追求的是有声、有色、有味道、有气氛的节日,如果听不到鞭炮的声音,大家会不习惯。鞭炮禁放不符合中华民族的节日心理。”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民俗典籍文字研究中心民俗研究室主任萧放就表示,烟花爆竹是中国民俗文化的重要符号,人们在燃放鞭炮的过程中寄托了和平、幸福、美好的愿望。
记忆在变 民俗在变 燃放政策的变化也是必然
北京市打算禁止春节放鞭炮,事前曾征求过著名民俗学家钟敬文先生的意见,钟先生不同意,但最终还是禁了。钟先生很不满地说:“他们没有听我的话,我听爆竹听了80多年了,现在春节听不到爆竹声,我很难受。”
现在,虽然烟花还在天空绽放,爆竹还在“噼啪轰隆”作响,但是,很多人感慨,今日的烟花爆竹,再也找不到过去的感觉了。人一代又一代,民俗也随之改变。
“支持还是反对,没有客观的标准,伴有很大感情因素在里面。人们的记忆在变,民俗在变,政策的变化是必然的,也是合理的,不变才是不合理的。”施爱东说,“由‘放’改‘禁’,再到‘禁放结合’,政府在这个问题上,一直在寻找平衡点,来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施爱东建议,“对烟花爆竹的燃放,不仅要限制时间和地点,还要限制烟花爆竹的种类。现在的爆竹比过去的威力大多了,里面的化学成分也有所变化。以前就算严重的,也就是把手炸得出血,而现在的大型烟花爆竹,燃放不当很容易发生生命危险。所以,限制烟花爆竹的种类也很重要。”
北京新增八类“禁放区” 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禁放
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公告。公告明确本市在原有的八类禁放地点外,再新增八类“禁放区”。
原有八类禁放区域为:文物保护单位;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油气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输、变电设施;医疗机构、幼儿园、敬老院; 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重要军事设施;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根据维护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要求,确定和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新增的八类“禁放区”包括:依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明火区域和场所;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报社等重要新闻单位;电信、邮政、金融单位;城市路网的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及地下空间;大型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大型停车场;建筑工地、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户;设有外墙外保温材料的建(构)筑物全部列入烟花爆竹禁放范围,其中属于重点消防单位的高层建(构)筑物及其通道边6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其他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以上的建(构)筑物周边3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消防救援难度大的平房密集区,停放车辆多、燃放空间狭小的居民小区。此类禁放地点和区域由街道、乡政府具体组织设置禁放标志。
元宵夜燃放高峰的来临,对于不遵守要求,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或重大伤亡事故的,北京公告则表示,有关部门要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烟花爆竹,无论放与不放,元宵节,今天就在这里。无论支持还是反对,喜欢还是厌倦,人生安全是最重要的。
2009年的央视大火的记忆犹新,2010年上海静安高层住宅公寓大火悲恸未去,2011年被烧得面目全非的沈阳五星级酒店阴霾还在,他们不仅是生命的代价,金钱的损失,更是一个沉痛的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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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瑞明 责任编辑:瑞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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