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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终结上海公寓大火之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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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华西都市… 文章来源:华西都市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11-16 13:28: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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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楼林立,是现代城市主要特征之一。不过,随着高层建筑越来越多,高楼消防安全危机开始凸显。11月15日上海静安区一高层教师公寓失火,多名居民葬身火海,再次敲响高楼消防安全警钟。
纵观这场大火,除了居民丧生的悲戚和网友关注的温情交织之外,还有对高楼消防隐忧的惊惧。上海消防部门救援速度和力度值得肯定,但仍有力所不及之处,凸显高楼消防救援短板。
当前认定的直接起火原因,是脚手架起火所致,而施救中其实还隐藏着高楼防火救火的先天不足。要终结高楼大火之痛,理应从静安区这场火灾中反思:如何来构筑高楼防火绿色通道,并将其深化为公共安全命题。
实际上,随着高楼增多,高层建筑防火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都早已进入公共安全视野,美国9·11事件更是加深了反思力度。可是因为高楼竖向通道的“烟囱效应”以及高空气流作用,大火在高层建筑很容易迅速蔓延。加之不合理的高层设计,一旦引发火灾,火势将难以控制。而高层逃生所需时间较长,一般救援云梯高度不足、直升机救援限制条件较多等,抢救高层建筑受困者,确实存在很多先天不利因素。
但先天不足、客观条件限制并不意味着民众就该忍受这样的安全隐忧。生命代价敦促我们,无论存在多大技术瓶颈,这个“人命关天”的安全命题也必须马上提上议事日程。要克服高层火灾的救援瓶颈,归根到底还是集中在两方面:一是救人,二是自救。
从救援角度讲,应该突破更多的技术障碍,对高层建筑防火环境进行更科学合理的设计,对救援设备进行针对性升级。用一般消防设备应对高层火灾,难免有心无力,错过最佳的救援时机。为防止高层火灾造成人员伤亡,美国有袖珍降落伞、日本和英国研制了滑梯和充气滑道……实际上我国1995年颁布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就有规定,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公共建筑,应设避难层,用作火灾时的临时避难场所。
而说到自救,此次大火中,有不少居民采用湿毛巾掩口鼻等合理的自救手段避险。应该说,这是公民消防安全意识进步的表现,但在高楼时代,更多消防知识有必要进一步普及,并且佐以适时适度的高层建筑防火逃生演练,不能让消防知识仅停留于理论阶段。
静安大火,敲响高层建筑防火警钟。唯有站在敬畏生命的角度,直面这次惨痛代价,通过升级救援设施和提升居民自救能力,体系化地构筑起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绿色防火墙,才能终结高楼大火“先天之痛”。这,也是社会公共安全的起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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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瑞明 责任编辑:瑞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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